索引号: | 0000001120300201708001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龙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印发《龙泉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08-02 | 发布日期: | 2017-08-02 |
生效日期: | 2017-08-02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龙政〔2017〕86号
关于印发《龙泉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龙泉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龙泉镇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
龙泉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东安〔2017〕11号<<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镇政府决定于7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镇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电气火灾、消防、特种设备、青少年防溺水、医疗养老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民用爆炸物品、农机、旅游、供水、供电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四不三单”制度,即: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关于印发龙泉镇构建“六项机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2017〕60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工作情况。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按照《东至县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东政办〔2017〕9号)要求,加强危险物品运输企业管理情况等。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运输平安年”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情况;打击“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毒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5)消防:重点检查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6)水利:重点检查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
(7)电力: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
(8)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9)民爆物品: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10)烟花爆竹:重点检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情况,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情况。
(11)工商贸:重点检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强化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情。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7月底)
1.制定该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镇政府安委会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度各村(居)、镇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附件:
龙泉镇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永清
副 组长:方 鹏
成 员: 胡道胜 王维根 金希平 孙时林 周佳琪
郑光跃 徐光明 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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