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1904-00026 | 组配分类: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畜禽养殖】关于印发《张溪镇全面禁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4-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张溪镇全面禁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7日
张溪镇禁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皖卫疾控[2019] 1号)文件精神,有效控制和消除血吸虫病危害,巩固既有的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成果。根据《“十三五”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并力争我镇2020年整体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禁牧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对传染源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职责,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禁牧工作,为推进实现美好张溪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镇政府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镇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单位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禁牧措施。
(二)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村、落实到人。根据不同的养殖牲畜种类,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管控措施。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禁牧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时间、范围及内容
从2019年4月10日起,在全镇血防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牧工作,严禁一切户外放牧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20日前)。镇、村分别召开禁牧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宣传发动。一是压实工作责任。镇、村要成立禁牧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将禁牧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各村要依据县委、县政府禁牧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产生村规民约,并于4月20日前报镇政府审核备案。三是调查摸底。各村(居)要以村三委干部为主、镇包村干部为辅,组成调查小组,对本村(居)养殖户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合账,并于4月19日前报镇政府(联系人:柯立强,联系电话:8242630)。四是广泛宣传发动。要利用广播、标语、明白纸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禁牧政策,特别要宣传好县政府禁牧通告和村规民约。同时,要在重点路口设置警示牌,书写村规民约和禁放标语,增强警示作用。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禁牧人人有责,放牧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让养殖户明白“富了你一个,坑害全村人”的道理,使禁牧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自行清理阶段(4月20日至5月1日)。各联系村干部、村干部要深入养殖户,耐心细致开展工作,对适合舍饲圈养,要抓紧规划建设饲养设施,实行舍饲圈养;对不适会舍饲圈养的,要责令养殖户限期处理。全镇各级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处理自己放养的牛羊,劝导亲友率先处理牛羊。镇政府制定奖惩机制,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行处理的养殖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各村(居)每周上报处理牲畜统计表。
(三)集中清理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利用20天时间进行集中清理,力争全镇范围内没有散放牲畜。镇政府成立禁牧工作队,依靠各级执法机关,对本镇范围内违反禁牧规定的养殖户进行严厉打击,对野外放牧的牛羊集中强制处理(出售到非流行区,宰杀)。组织、纪检部门要对拒不执行禁牧规定的镇、村干部进行组织、纪律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放牧的,要落实包户责任,限期处理。对拒绝、阻碍禁牧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将上报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四)严防反弹阶段(2019年5月20日—2022年5月20日)。充分发挥村干部、禁牧员作用,建立禁牧工作长效监管机制,严密监控养殖户动态,严防新购进家畜放养,确保封得严,禁得住,不反弹。在全面开展禁牧工作的同时,认真研究禁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有效途径,帮助、引导农牧民尽快适应牲畜舍饲圈养的生产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出路,确保禁牧工作能够真正落在实处,实现生态建设与畜牧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禁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牧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和督导检查。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负责,亲自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禁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禁牧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着眼长远的一项民心工程,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全镇人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的大事,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落实各自职责。各村(居)是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禁牧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派出所、城管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禁牧执法工作。农、林、水等单位要加强项目工程区的禁牧管理,凡是存在违约放牧行为的村,一律不安排项目工程,直至完全禁止为止,从政策、资金方面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全镇禁牧各项规定。各村(居)、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禁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镇政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居)开展专项检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危害的,将全镇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发生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大社会监查,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举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举报电话:8241100。
附件: 1.张溪镇禁牧工作领导小组
2.禁止放牧宣传标语
3.张溪镇禁牧工作调查摸底表
4.张溪镇禁牧工作自行处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张溪镇禁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俊华
常务副组长:柯立强
副 组 长:章华生 刘旺明 曾志平 梅少南
成 员:吴煦彤 刘国清 曹卫兵 郑治玉 汪春发
程江红 张云高 汪振华 张美胜 梁劲松
林 动 胡 俊 陶俊彪 丁 扬 戴国林
徐胜年 童义兵 金跃进 刘丙元 吴立新
方利平 张少敏 江国明 江锡祥 杨韶峰
郑国焕 王满保 方 鉴 詹海水 张东升
江金水 夏孝平 汪杰华 危新旺 赵结胜
周有年 檀冬胜 张丽平 王根发 王志根
李义发 程文庆 江昌义
禁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计生办主任陶俊彪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禁止放牧宜传标语
1.散放牛羊富一人,小虫传染害全村。
2.管好人商类便是控制血受虫病传播的关键
3.贯彻落实血防《条例》,依法实施禁牧
4.散放牛 贻害子孙
5.提倡牛羊圈养,严禁户外散放
6.实施洲滩禁牧,发展替代养殖
7.推行家畜圈养,控制血吸虫病流行
8.禁止牛羊户外散放,实行舍饲圈养
附件3
张溪镇禁牧工作调查摸底表
村居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 村名 |
养殖户 姓名 |
养殖种类及规模 |
乡镇分包责任人(联系电话) |
村分包责任人(联系电话) |
子女就学情况 (学校名称、年级) |
备 注
(孕畜数量) |
|
牛 |
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张溪镇禁牧工作自行处理情况统计表
村居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 村名 |
养殖户 姓名 |
处置种类及规模 |
乡镇分包责任人(联系电话) |
村分包责任人(联系电话) |
备注(处理方式) |
|
牛 |
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