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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1911-0003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张溪镇2019年度供养孤儿保障标准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张溪镇2019年度供养孤儿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2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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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供养标准为900元/月/人,从11月开始提升到105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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