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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1911-00039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张溪镇2019年度供养孤儿保障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张溪镇2019年度供养孤儿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2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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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供养标准为900元/月/人,从11月开始提升到105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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