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1912-00100 | 组配分类: | 水域岸线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告。
关于对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范围划定
方案进行批复的通知
香隅、东流、胜利、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日前,县水利局组织力量,完成了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报送了《关于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东水利[2019]21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报送的《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二、沿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要严格对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加大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长江干流(东至段)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
东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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