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1906-00014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申请程序】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6-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申请程序: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