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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41821003287545U/201910-00018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龙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龙泉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0-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龙泉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20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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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河长制责任,保护生态环境,龙泉镇组织村两级河长,到龙泉河大板河林丰河沿线,现场查巡,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认识到位,切实履职尽责。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河道监督管理,履行职责,持续开展河道“五清四乱”及保洁工作,环境治理取得新实效。二巡河管护到位,坚决治理乱象发生。严格禁止在河堤坝上建房,及时清理河内漂浮垃圾,制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在禁养区内杜绝养殖场等。三督查处置到位,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巡河员不定期进行督查,查看巡河记录,及时处理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坚决遏制河道“四乱”现象。四宣传力度到位,发挥群众主体意识。发挥广播、宣传车、村组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支持环境治理,营造护河爱河的社会氛围,实现“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管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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