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48989172/202001-00012 | 组配分类: | 审核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清理整顿禁放区烟花爆竹市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严格执行《东至县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和《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县城禁放区居民过上欢乐、祥和春节。1月8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尧渡镇政府、县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主城区所有商店、超市、寿衣店进行了“拉网式”执法检查,逐户宣传了“禁止在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经营烟花爆竹”之法律规定,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2份,责令业主立即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要求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经营场所库存的烟花爆竹全部下架、退还至供货单位或个人。
下一步,我局将再次联合相关部门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逾期继续经营或在经营场所摆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法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并立案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禁放区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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