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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427/202004-00077 组配分类: 危改户认定程序
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条件及危房鉴定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改造条件及危房鉴定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2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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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申请改造条件:1.中央、省财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只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扶贫边缘户、其他户按县(区)自定政策执行。2.(一)、确认身份。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名单。(二)、开展鉴定。县级住建部门对照名单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评定为C级或D级的可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三)、确认对象。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审批”程序确认危房改造对象,县级审批前应该核实是否有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对象有关情形。(四)、签订协议并施工。施工前应与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签订协议进行施工,危房改造户在协议中承诺重建房屋面积不超标、不大额负债及时拆除旧房。(五)、拆除旧房。坚持“一户一宅”的改造原则,除确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外,重建房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拆除危险老宅。(六)、验收。验收主要内容是:基本使用功能、工程质量、重建房屋面积等。(七)、拨款。验收合格后30日内拨款。

危房鉴定标准:农村危房鉴定是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开展。共划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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