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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004-00073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东至县关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东至县关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0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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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及驻东至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关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东至县2020年边缘村精准帮扶行动实施方案》《东至县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帮扶暂行办法》《东至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1日

 

东至县关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多措并举巩固成果”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果的要求,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标准,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脱贫攻坚摸底排查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组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行动,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数据比对,指导乡村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特别是住房、医疗等“三保障”不够稳固的,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按照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要求,客观真实录入相关数据。

(二)开展监测预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根据省扶贫办每月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乡镇审查、县审核、市审核,最后报省扶贫办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销号标注。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乡镇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要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统筹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乡村抓好落实;乡镇加强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乡村基层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根据我县实际,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研究制定对边缘户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实扶持资金,安排帮扶项目。各乡镇、村要统筹兼顾、抓好落实。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普惠制的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进一步完善边缘户危房改造、医疗再保障政策(“1579”政策)。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收入资金等,建立县级救助基金和乡村救急救难基金,各乡镇、各部门要简化申报、审批和资金发放流程,加大救助力度。

4.实施精准帮扶。边缘户重点实施教育、危改、医疗“1579”政策,鼓励帮助有劳动力家庭通过发展生产或务工就业增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实行政策兜底保障。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重大灾害,导致家庭支出较大,家庭开支承受较困难的边缘户实施临时救助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困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后期管护与收益分配,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和管理,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效益,增强吸纳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创新“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居家就业。合理开发疫情防控期间的乡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各乡镇、村要鼓励支持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户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建立承担“千企帮千村”任务的民营企业等与乡镇、村、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扶贫夜校”“微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促指导。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致贫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基层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东至县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帮扶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帮扶暂行办法如下:

  1.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边缘户、脱贫监测户识别标准进行精准识别,不可随意拔高或降低,强化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 实施对象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录入的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及动态管理监测过程中新发生的边缘户、脱贫监测户。

  1. 工作目标

    通过帮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保证脱贫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无返贫现象;致贫风险有力阻断,边缘户困难得到解决和化解,有效防止边缘户因意外变故致贫。全面解决好边缘户致贫、脱贫监测户返贫问题,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2. 边缘户脱贫监测户评判标准和程序

边缘户评判标准和程序:对照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予以确认。最后由乡镇统一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脱贫监测户评判标准和程序:对已脱贫户要认真分析主要收入构成、劳动力状况、健康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进行摸底监测。摸底后采集“返贫风险”指标,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

  1. 实施精准帮扶

(一)边缘户帮扶

建立防范致贫机制,阻断致贫路径,根据边缘户实际困难以及突发性变故,提供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精准帮扶。

1.重病救助。按照县制定的“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对边缘户年度内在省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50%、70%、90%标准再补偿,年度再补偿实行10万元封顶,具体依据县补偿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

2.危房改造。边缘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经确认后纳入危改对象,按《东至县边缘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

3.教育资助。边缘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符合资助条件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有关教育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乡镇)

4.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边缘户给予争取项目资金、技术、防疫、销售等方面的产业帮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

5.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边缘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6.政策兜底。将家庭经济收入确实存在困难,且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的边缘户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7.临时救助。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边缘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办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8.社会帮扶。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工商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建结对帮扶利益共享机制,将民营企业社会扶贫资助精准有效地配置到边缘户。(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各乡镇)

(二)脱贫监测户帮扶。

在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分析找准可能存在的返贫风险,针对性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重在解决返贫隐患,增加稳定收入,提高脱贫质量。

1.重点帮扶。原则上按未脱贫户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精准帮扶,重点对可能造成返贫风险的主要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

2.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指导,实行产业帮扶,帮助协调农特产品销售,提高其家庭收入,激发其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3.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加强针对性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4.兜底帮扶。动态及时调整,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的要实行政策兜底保障,加大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5.临时救助。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脱贫监测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县民政局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办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乡村基层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脱贫监测户的帮扶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

  1.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边缘户脱贫监测户识别标准,适时开展边缘户脱贫监测户摸排核查,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联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各乡镇要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强化过程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帮扶责任,对易返贫致贫人群加大帮扶力度,按要求进行走访关怀,帮助解决返贫致贫隐患。

(二)各乡镇摸排核查边缘户脱贫监测户信息要及时报送县扶贫开发局,并根据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原因,主动与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实施相应帮扶措施,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东至县消费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促进稳定脱贫。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19〕7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村、贫困群众,要及时摸排农产品滞销品类、滞销原因,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群众增产不增收、产品销路窄等突出问题,促进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实施范围

以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协同拉动已脱贫户和非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帮扶责任人积极参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打造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一)“五进”对接帮销。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要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食堂、餐厅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畜产品。单位职工年就餐补贴和工会福利应预留部分预算用于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树立“买贫困户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通过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教体局、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

(二)电子商务助力营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群众特色产品。发挥汉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大龙网跨境电商平台优势,建立线上电商扶贫专区,通过线上产品体验店、扶贫频道等途径结合线下销售实现农特产品上行。有效整合农产品市场资源,扩大影响力、知名度,助力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远”。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

(三)商场超市专区直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号召商场、超市直销贫困群众农产品,与贫困户建立长期合作意向,依托东至县永辉、华润苏果等大型商超,吸纳稳定客源,拓展销售渠道,在商场超市内开设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献爱心,商场、超市可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开展产品促销活动。有条件的乡镇可在人员流通密集场所或旅游景点单独设立扶贫爱心超市、贫困户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集中销售贫困群众农特产品。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销社、县文旅局,各乡镇

(四)县域旅游带动促销。引导贫困村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我县各旅游景区(点)设立贫困村农特产品专区,打造东至特色农产品、畜产品等旅游商品品牌,进行推介宣传销售。支持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进行对接,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康养项目,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支持中小型餐饮业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农畜产品直销机制。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

(五)展销平台推介助销。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的优质合格农产品参与“农博会”“农交会”等活动,以县内龙头企业和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积极参加全国农副产品展销会,专设东至县消费扶贫专柜,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六)订单合作新模式稳销。发挥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好这一突出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采用订单合作新模式,鼓励贫困村与营销企业、产品需求主体对接,搭建订单销售平台,适时召开全县基地认领订销现场推进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提高消费扶贫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扎实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开发局等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政府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落实。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县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要统筹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统计企业、单位、商场、超市购买和销售贫困村、贫困户产品的相关数据。

 

 

东至县2020年边缘村精准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切实解决好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边缘村的帮扶力度,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制定2020年边缘村精准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综合考虑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绝对数、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状况以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因素,组织开展边缘村摸底评定并确定为实施对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精准帮扶行动,使边缘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得到显著提升,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按照“村为主、乡镇负责、县统筹”的工作思路,指导边缘村选准生财之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双好双强”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制,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聚焦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谋划“书记项目”,建立联合支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联系帮扶单位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等项目安排上加大对边缘村的倾斜力度,尤其要加快改善边缘村人居环境,打造“三美”东至。

1.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边缘村。着力抓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落实,经过培育符合申报省级中心村的,在下一年度申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

2.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对边缘村优先安排、实施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加快解决边缘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4.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在完成对贫困村全覆盖的同时,确保实现对边缘村全覆盖,保证每个边缘村至少安排一个项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5.开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统筹推进边缘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治理,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边缘村垃圾治理长效常态;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改厕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边缘村。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加大边缘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政投入及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以边缘村农村文化活动室为基层服务点,实现城乡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公益电影进村、文化下基层等活动优先向边缘村倾斜,不断提升边缘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2.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团队的形式,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解决乡村医生队伍薄弱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

3.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加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对边缘村师资配置适当倾斜,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改善边缘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全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推进落实“以地生财、以资生财、以企生财、以业生财、以网生财、以智生财、以策生财、以财生财”等八项措施,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以地生财。村“两委”要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主动把村里外出务工农户的土地、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村里无人管理的土地集中流转给公司或大户,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解决土地产出效益低及无人耕种而撂荒的问题。村“两委”可通过“一事一议”按农户流转土地资金的3-5%提留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也可将群众自愿流转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反租倒包,通过市场规范流转获取租金差价。

2.以资生财。充分挖掘村域内的山、林、水、旅游等自然资源潜力,由村集体单独或吸收其它资金参股进行开发,采取集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方式,通过入股分红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对村里的公益林,可以实施有偿承包,承包费归属村集体。清查村级集体资产,将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校舍、办公用房等村级集体资产盘活,实现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以企生财。通过村“两委”牵头创办或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等实体,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村企合一等以股份合作为主的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4.以业生财。对靠厂、临企、交通便利、农业产业集中的村,充分依托业已形成的企业或产业优势,延链补链,灵活采取原材料供应、初加工等方式,提供统一服务管理,通过引伸优势产业,发展集体经济。

5.以网生财。围绕“乡乡有网店、村村有快递”的发展目标,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商平台,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将电商、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紧密连接在一起,形成从田间地头到电商平台的生产销售新模式,带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增加集体收入。

6.以智生财。鼓励村“两委”干部个人依公开程序利用集体资产资源领办合作社、微企等实体经济,积极帮助村级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从致富能手、能人大户中积极培养村“两委”干部。

7.以策生财。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摸清本村内散乱、闲置、低效利用的村庄建设用地和宜耕土地后备资源,积极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和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在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拆旧区复垦验收后,按每亩4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实施新增耕地开发项目,在完成验收后予以一定经济补助。

8.以财生财。从全县各乡镇“三资”账户中安排资金,交由安东集团投资运营,安东集团按固定年化收益率6%予以回报,增值收益按乡镇分配到边缘村。对于村级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油茶等经济林项目,可由村委托安东集团实施。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经局、县安东集团

(五)切实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推进边缘村的资产收益扶贫,发展乡村旅游扶贫,鼓励特色种养大户带动贫困户参与发展,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稳定增收。

1.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全面摸排边缘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和资金需求,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确保边缘村贫困户“应贷尽贷”。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

2.大力发展特色农林业。在相关涉农资金、项目上予以倾斜,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边缘村大力发展稻虾养殖、茶叶、中药材、水产、特色经济林、竹林、林下经济等特色农林发展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局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有条件的边缘村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开展项目招商,大力开发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田园观光、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通过资产入股、提供服务、特色旅游商品开发等方式增加边缘村贫困户收入。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有条件的边缘村完善旅游公厕、小型停车场、道路交通指示牌、村级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动乡村振兴和补齐脱贫攻坚短板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边缘村精准帮扶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牵头单位要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深入各边缘村进行指导,帮助制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边缘村,资金分配上重点向边缘村倾斜;帮扶单位要研究、细化边缘村帮扶相关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乡镇要发挥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的作用,每月定期听取本乡镇边缘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边缘村村级党组织要着力转变“等、靠、要”、“小富即安”等思想,严格落实“村为主”要求,因地制宜编制村级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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