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2008-00016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禁渔工作】张溪镇:多措并举做好禁渔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8-0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张溪镇位于大历山北麓,升金湖之滨,黄湓河穿境而过。为加强黄湓河水生生物保护区生态保护,打击天然水域禁渔非法捕捞行为,张溪镇明晰村级河长禁捕责任人、加大禁渔宣传、加强巡查监督等多举措做好禁渔工作,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发挥河长职能。张溪镇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六无四清”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黄湓河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河湖长包保责任制,分级分段进行包保。目前,张溪镇已设立三级河长制禁捕退捕责任机制,共有7个村被纳入其中。
加大宣传力度。张溪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大禁捕退捕宣传力度。线上通过“张溪新风”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禁捕通告,线下粘贴“关于黄湓河鰕虎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捕捞的通告”至相关村,并要求各村专人负责河道渔业资源具体管护工作,共同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烈氛围。截至目前,张溪镇在相关7个村粘贴禁捕通告100余张。
强化巡查监督。张溪镇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督所等部门每日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现象。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从事河流捕捞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明知故犯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同时,镇纪委深入相关村进行暗访巡查,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实地监督、监察,确保在岗在位。
建立举报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辖区广大群众积极进行举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提升群众举报非法捕鱼案件的积极性和参与禁渔监督的热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