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2008-00092 | 组配分类: | 咨询监督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监督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生效日期: | 2019-08-12 | 废止日期: |
一、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三、申办条件
(1)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权限分级申报;
(2)按法定要求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项目单位自行网上备案)
(3)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建设项目。
四、申办材料
(1)申请审批的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
五、办理程序
申报→窗口受理→相关科室勘察现场→论证、审查→批复
六、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
报告书——30个工作日;
报告表——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收费依据
_____无_______
九、关联中介服务事项
环评法第二十条规定: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十、审批决定证件
____出具批复________
十一、年检方法
____________
十二、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
十三、经办负责人
___檀华兵____
十四、咨询电话
529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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