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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2008-00092 组配分类: 咨询监督
发布机构: 东至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监督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20-08-03
生效日期: 2019-08-12 废止日期: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监督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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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

三、申办条件

(1)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权限分级申报;

(2)按法定要求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项目单位自行网上备案)

(3)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建设项目。

四、申办材料

(1)申请审批的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

五、办理程序

申报→窗口受理→相关科室勘察现场→论证、审查→批复

六、承诺期限

材料齐全,

报告书——30个工作日;

报告表——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收费依据

_____无_______

九、关联中介服务事项

环评法第二十条规定: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十、审批决定证件

____出具批复________

十一、年检方法

____________

十二、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

十三、经办负责人

___檀华兵____

十四、咨询电话

529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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