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1908-00016 | 组配分类: |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东至县环保局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进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8-01 | 发布日期: | 2019-08-01 |
生效日期: | 2019-08-01 | 废止日期: | 2029-08-01 |
2019年我县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核心,普及电磁辐射常识,推动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切实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守法意识。
一、积极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一是集中宣传。于“六·五”环境日在广场宣传电磁辐射常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基站电磁辐射远低于国家标准值且对身体健康不构成伤害,提升公民环保意识。二是信息公开热点回应。在政务公开网发布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核技术利用单位名单,便于群众了解与监督。
二、加强辐射安全执法监管。把辐射安全执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2019年对辖区内1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检查。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检测、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安全水平。
三、妥善处理辐射信访投诉。积极处理有关辐射信访投诉件,及时开展现场测试监测,并向群众做好辐射常识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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