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38C/201711-00029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划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东至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11-23 | 发布日期: | 2017-11-23 |
生效日期: | 2017-11-23 | 废止日期: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改善本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事权,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的分工合作机制,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
2、健全制度,统筹规划。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统筹管理,优化网络布局,逐步形成要素齐全、点位合理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3、信息共享,测管协同。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建立环境监测监察和各部门监管的快速响应联动机制。
三、编制依据
1、《东至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订。
2、 县监测网络点位信息表除部分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依据县环保局批准的点位设立外,其余监测网络点位皆依据池州市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我县国、省和市控点布设,各部门可依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目标与主要目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科学引导、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健全等五个部分,既紧密结合东至的实际情况,又体现了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
《方案》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生态环境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至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任务。一是县环保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按各自职能分工和监管需要,在各自重点监管区域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物、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二是汇集环境保护、公安、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水务、林业、卫生、气象等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形成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实现监测数据集成共享。三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四是通过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
方案最后明确了我县生态环境网络建设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及监测网络点位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