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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1210-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规划
发布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12-10-22 发布日期: 2012-10-22
生效日期: 2012-10-22 废止日期:

池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阅读次数: 作者:环保局 来源: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12-10-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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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1 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是全面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一阶段,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将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国际社会要求我国履行环境公约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加,环境问题日益成为民生问题。“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需要全面控制污染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十二五”时期也是着力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十二五”时期,是池州生态市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起步时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在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继续保持和改善全市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因此,需要从宏观战略高度看待我市的环境保护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超前思考、长远谋划,为“十二五”乃至2020年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设计。对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市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编制依据

除了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规和技术标准之外,重点依据以下文件:

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⑵ 国务院《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3)《国家“十二五”环保规划基本思路》

⑷国家环保部《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⑸《安徽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

⑺《池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思路研究》

⑻《皖江城市带(池州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

⑼《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

(10)《池州市环境质量年报(2006-2010)》

(11)《池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12)《池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13)《池州市城区环境规划》

1.3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提升监管水平”的总目标,按照“开发沿江一线,保护腹地一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动力,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以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和环保执法措施为保障,实施“六大工程”,充分发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池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建设幸福池州迈出新的步伐。

1.4 基本原则

“十二五”环保规划是在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重大环保项目、环境保护投资需求和方向等方面,为市“十二五”综合规划、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保护环境的目的、政府审批项目、安排争取投资以及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等提供依据。

编制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战略响应,民生优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承延续与创新发展有机融合,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主线,以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2)突出政府职能,明确市和地方事权。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领域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环保“十二五”规划属于专项规划,要做深做实,应紧紧围绕各级环保部门的主要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

(3)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分步实施。从我市的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划指标应充分考虑市情和发展阶段、考虑经济和技术支撑能力,事实事求是,体现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目前的阶段性。指标选择应体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科学合理、操作方便,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应避免指标过多过细。规划任务要有针对性,能够实施;政策和措施要实用,能够执行。规划应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重点关注重大区域性开发的环境问题。

(4)夯实基础,依据可靠。充分利用统计、监测、专项调查资料和科研成果,深入开展前期研究。采用即目标--指标--任务和工程--保障措施--实施考核的编制技术路线。“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项目、投资都要经过反复定量分析,应有论证材料。要建立规划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

(5)注重衔接,加强协调。“十二五”环保规划要与“十一五”环保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重点流域的环保专项规划相协调,体现一盘棋的思想。各方协调行动,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力争在几个特定领域取得实效。

1.5 六大工程

(1)实施污染减排系统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的各项措施,强力推动污染减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绿色服务工程。

一是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承接产业转移建设项目和中央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坚持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关,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3)实施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一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二是加强电磁辐射管理;三是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4)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二是扎实开展生态系列创建。

(5)实施监管能力达标工程。

积极争取资金和人员编制,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到2015年,全市市县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6)实施环保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抢抓机遇、加快转变、修炼内功、服务发展”的思路,一是把好人员入口关;二是加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三是加强效能建设和考核,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6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数据为2010年,以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统筹考虑“十二五”期间乃至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第二章  “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及“十二五”环保形势

 

2.1 “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2.1.1  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加速池州崛起的进程中,紧扣生态立市、打造魅力池州的主题,明晰了“开发皖江一线,保护腹地一片”战略思路。“十一五”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环保规划的实施,超额完成了总量减排任务,全面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大力发展,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和改善,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是全市环保事业发展最快、环保规划执行最好、环保项目落实最有效的五年。

(1) 保障机制加强,环保工作力度加大

2007年首次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为确保 “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贯彻市委市政府“开发皖江一线,保护腹地一片”的战略意图,全市加强了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惩处制度,建立了环境保护协调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系列的专项计划和方案,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细化了各个专项行动的任务,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事项和责任分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协作、共同承担环保任务的新局面,为提高规划实施质量奠定了基础。并通过开通市长环保热线,受理各类信访件,开展环保世纪行等活动,提高了社会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COD)到2010年控制在1.91万吨,比2005年(1.97)削减3%;二氧化硫(SO2)到2010年排放总量控制在2.31万吨,比2005年(3.24万吨)削减28.7%。截至2010年,全市COD累计削减1.91万吨,SO2累计削减2.27万吨,都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为此,2009年我市荣获“省政府污染减排工作超额完成任务二等奖”。

“十一五”以来,全市环境质量也得到有效改善。2009年全市境内8条主要河流的14个监测断面、3个湖泊监测点共17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7条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Ⅱ类或Ⅲ类标准,平天湖、清溪河城区段水质在Ⅲ类和Ⅳ类之间;市自来水厂长江取水处水质平均达到Ⅱ类标准,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全年达到优(一级标准)、良(二级标准)的天数共365天,占全年100%。其中空气质量为优(一级标准)的天数共300天,占全年82.2%。城区环境噪声平均为53.3分贝,达到1类标准;市及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3)规划重点工程得到有效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势推进

“十一五”期间,23个环保重点工程得到全面实施,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完善了市级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启动并建成了各个县城所在地及九华山风景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完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配合城区水系贯通工程的清溪河等城市内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得到了实质性的实施,使全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未来城市环境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城区强力推进“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程,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超过了预期的效果,如市区内三信化工、新赛德化工、造纸厂、毛巾厂、植物油厂等工业企业因环保异地搬迁、池州有色公司冶炼烟气综合治理项目、东至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较预期要好。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势推进,为我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首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等称号奠定了基础。

(4) 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全国产生较好的影响。在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中,涌现了石台县华侨村先进典型,石台县华侨村在实施国家“以奖促治”项目中突出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整村推进、综合整治,全村面貌迅速改观,国务院“以奖促治”督查组、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省政协领导多次赴该村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其做法和经验作为典型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现场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全国各地的关注。

强力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政府矿业换产业、项目配资源的思路,严格控制在国、省道、铁路、高速可视范围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及其他敏感地区新建采矿点和其他企业,凡在敏感区内申报建设项目环评的一律不予审批。重点加强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矿山的管理,对保护区内的老矿山一律停办相关证照的延续和变更所需的环保手续。“十一五”期间,重点对贵池区、青阳县等矿区生态恢复工程的督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强力推进矿山企业整改,关闭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矿山企业,对没有生态恢复方案和环评的企业全部补做,并按规范实行严格地评审和报批手续,新设立的矿山企业全部都编制了生态恢复方案;同时与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建设了联合治理机制,“绿色门槛”和“环保一票否决”在矿山开发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源头控制得到了体现。

加强生态创建工作,加大国家、省、市级生态村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力度。“十一五”以来,我市建设了7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4个省级生态村、300个省级生态示范户;1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3个市级生态村、1546个市级生态示范户,创建工作位于全省前列。目前,我市东流镇已申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东至县源口村、石台县红桃村、大山村、河西村、贵池区肖坑村正在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5)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

环境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充实加强。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事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正式批准成立了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结束了我市没有环境保护专门研究机构的历史。2008年,增加监测监察人员编制10名,进一步加强了市级环保执法和环境管理的能力。现市环保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行政编制12名;派出机构贵池分局行政编制4名;直属事业单位4个,编制33名。

环保执法力度和环保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市县(区)都按标准配备了环保执法车辆及设备,在城区及九华山实现了区域大气污染监测和酸雨在线监测,实现对城区及九华山的大气、水环境质量和酸雨情况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控。建立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大气降水自动监测系统,实行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日报和全市主要地表水体、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制度,基本满足了市民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2009年,启动了市级新环保大厦工程,建成后将会极大地提高市级环保工作的办事效率和市域内全部国、省控企业的环境在线监测能力,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实现有效监管,提高了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2.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环保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十一五”期间,基于经济发展滞后的压力和急于发展的愿望,导致少数地方领导和企业法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治理滞后于经济发展,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群众“不被他人污染”的意识较强,而“不污染他人”的意识相对较弱。

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十一五”期间,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产业结构偏重。少数企业存在非法排污现象,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水平不高,反弹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十一五”期间,众多湖体富营养化指标常年处于Ⅳ类,部分入江支流下游水体污染时有发生,长江污染加重。

四是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严重滞后。“十一五”期间,农村“脏、乱、差”现象普遍,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用化学品、农业废弃物等导致的地表水、土壤污染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全市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生物多样性下降,湿地破坏、水土流失、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问题在一些地区还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五是环保执法监管不够有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环境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环保能力建设滞后,环境监测预警手段还比较薄弱,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明显不足。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逐步加以解决。

2.2 “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形势

2.2.1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利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上升阶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环境问题的高发期、资源能源环境矛盾的集中期、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期、环境需求和压力的凸现期、新型环境问题不断涌现的历史期。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成为民生问题,公众对污染问题的敏感程度越来越高,环境危机易于演化成社会危机,这使得全面及时控制环境质量的必要性大增,环境目标在社会发展目标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要尽快见成效,这必然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带来有利机遇。

一是全球的金融危机是挑战,更是机遇。目前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国家已从产业、财税、土地、环境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政策手段,是否奏效的关键是力度大小,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外力才行。而世界金融危机这个强大的外力,给我们调整产业结构带来了良好机遇。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这些振兴规划都是在保持总量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在“上大压小、压落后上先进”的指导思想上来确定的。在有利的产业政策背景下,只要继续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门槛的作用,金融危机就可能变成环境保护工作的机遇。

二是“十一五”期间的国家层面相关制度建设为“十二五”的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基础、提供了手段。如环境保护形成硬约束并以规划、考核、审批等硬手段体现。这些硬手段包括节能减排指标被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环评一票否决制”及以其为基础的区域限批制度等环境与经济政策协调手段得到加强等。尤其是“十一五”期间环保部门依法建立起的区域限批这种“国策上位”的政策协调手段,较好地协调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区域限批制度使环保部门对违规者的制裁不再限于企业,而是将监管对象由单个项目转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需对本地区产业发展中的环境违规行为负起行政决策责任。这些正在制度化的硬手段,不仅反映出发展战略上由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为主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为主转变,还使环境保护成为继土地、信贷两道“闸门”后实施宏观调控的新增门槛,通过环境保护调控经济增长方式成为可能。

三是中央及各级政府将加大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如编办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有望很快出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将大大加强;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对基层环保执法和监测业务用房建设给予资金支持;财政部和环保部正在研究落实深化“以奖促治”,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整治规模的实施方案。环保部提出今后进一步加强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环境执法、监测和信息能力建设上新台阶;等等。

四是环境问题上升为民生问题,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为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2.2.2  挑战与压力

“十二五”时期,是池州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牢牢抓住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中部崛起战略深入实施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以“加速赶超、跨越发展”为主题,以“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发展模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实施“433”工程,走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把池州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这些奋斗目标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全市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带来更大的挑战和压力。

一是环境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十分艰巨。池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十二五”实施“433”工程,实现“总量居中、人均居前、增速居先、结构优化”为标志的经济发展目标。“433”工程,即是着力培育旅游文化创意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型化工四个千亿元产业集群,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亿元,实现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三个翻番”。因此,环境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池州现有良好的环境质量和优质的生态资源将面临重大挑战。池州长期以来,基于经济总量小、基础差、底子薄,工业污染小,生态环境居优。池州处在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重点地带,“十二五”池州将在工业经济和城市建设方面步入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在这种形势下要想进一步改善或保持现有环境质量,将对新时期全市环保工作的形成重大地挑战。

三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使我国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四是社会环保意识增强,环保工作压力增大。环保问题越来越多发展成为民生问题。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污染防治标准的提高,新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氨氮、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碳等也会逐步纳入减排控制范围;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控制标准也会进一步严格,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第三章  “十二五”环保总目标与指标体系

 

3.1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全国首个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品牌优势,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把池州建设成为全国知名度较高的滨江山水生态园林宜居城市。

到2015年,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优良的城乡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初步建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碧水、蓝天、青山、美城”生态格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信息和执法能力等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大力加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积极探索低碳城市建设,实现环境质量与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要求相适应,与生态市建设阶段目标相适应的目标。

到2020年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转变,产业结构实现优化升级,绿色经济体系基本形成,资源、环境的压力得到有效减轻,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生态保护机制已经建成,形成比较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实现生态市的建设目标。

 

 

3.2 规划指标

到2015年,水污染治理水平及水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以上;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9407吨、2158吨以内,比2010年减少8.5%(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0.0%)、11.2%(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2.6%);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表水质量有效好转,七大水系断面好于Ⅲ类的比例大于80%。

继续实施二氧化硫的减排,全面加强氮氧化物的污染防治,深化烟尘污染防治,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6138吨、28406吨以内,以2010年分别减少11.1%、11.3%;空气环境质量优于Ⅱ类标准。

确定典型区域、典型类型土壤污染现状,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20%左右,初步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完善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明显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创模),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90%;危险废物贮存量比2010年减少70%,年产生量比2010年减少10%;综合利用率达到70%;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5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5%(创模)。

保障生态安全的生态系统格局基本形成,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环境问题突出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初步形成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设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做到市级测得准、县级测得出。基本形成环境检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高。系统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

 

附指标体系:

1环境质量

表3-1  水环境质量指标

序号

环境要素

水域名称

控制断面

断面

性质

现状

规划目标

1

地表水

环境质量

长江池

州段

长江水厂、五O七、大兴

省控

2

秋浦河

双丰、杜坞

省控

Ⅱ-Ⅲ

3

入江口

国控

4

黄湓河

张溪

省控

5

九华河

梅龙

省控

6

青通河

河口

省控

7

白洋河

赵圩

省控

8

尧渡河

东流

省控

9

清溪河

城区

省控

Ⅲ-Ⅳ

10

升金湖

中心点

省控

11

平天湖

中心点

市控

12

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

 

水厂取水点上游100m

省控

市水厂水源:Ⅱ

Ⅱ-Ⅲ

 

表3-2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环境要素

指标

现状

规划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级别

池州市区:二级

市区及乡镇达到二级以上

 

表3-3  声环境质量指标

序号

环境要素

现状

规划目标

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53.3

<60(创模)

2

城区交通干线噪声

66.3

 <70(创模)

2、污染控制

 

序号

类别

控制要素

现状

规划控制目标

1

废水

COD排放量(万t/a)

2.1213

1.9407

2

其中

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万t/a)

0.3268

0.2941

3

生活废水COD排放量(万t/a)

1.5128

1.3615

4

氨氮排放量(万t/a)

0.2431

0.2158

5

其中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万t/a)

0.0228

0.0199

6

生活废水氨氮排放量(万t/a)

0.1528

0.1335

7

废气

SO2排放量(万t/a)

1.8153

16138

8

其中

工业废气SO2排放量(万t/a)

1.5901

1.4136

生活废气SO2排放量(万t/a)

0.1126

0.1001

 

氮氧化物排放量(万t/a)

3.2024

28406

9

 

其中

工业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万t/a)

2.8657

2.5419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万t/a)

0.3187

0.2827

10

工业粉尘排放量(万t/a)

 

 

11

烟尘排放量(万t/a)

 

 

12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

 

>80

13

固废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

 

>90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

 

 

17

医疗废物处置率(%)

 

 

 

 

3、城市环境保护

表3-5  城市环境保护指标

序号

要       素

现状

规划目标

1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8.9

80(创模)

2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创模)

3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5%

>35(创模)

 

4、生态环境保护

表3-6  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数据来源:池州市“十二五”规划)

序号

要素

现状

规划目标

1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8%

9.7%

2

森林覆盖率(%)

57.6%

60%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4.1 污染物总量控制

切实控制新旧污染源的污染物总量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减排规划、年度减排计划以及严格的责任考核等措施来实现消减,使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境质量目标控制的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确保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任务的完成。

4.1.1 总量控制思路

一是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和生产线;二是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污染物浓度或总量超标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深度治理,现有治理设施要升级换代,确保污染物减排;三是实施污水集中处理,提高各县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和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染物减排量;四是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进养殖方式,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建设治污设施;五是多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对机动车尾气的控制。

4.1.2 总量控制指标和目标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8.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1.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1.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1.3%。全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指标和目标见表4-1,各县区分解计划见表4-2。

表4-1  池州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和目标

序号

控制要素

现状

规划控制目标

1

COD排放量(万t/a)

2.1213

1.9407

2

氨氮排放量(万t/a)

0.2431

0.2158

3

SO2排放量(万t/a)

1.8153

1.6138

4

NOX排放量(万t/a)

3.2024

2.8406

 

表4-2 池州市“十二五”期间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表

化学需氧量排放

(吨)

氨氮排放量

(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

(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

(吨)

2010年

实际

2015年

预计

2010年

实际

2015年

预计

2010年

实际

2015年

预计

2010年

实际

2015年

预计

贵池区

10772

 

1180

 

9931

 

24509

 

东至县

4581

 

603

 

4026

 

1532

 

青阳县

4229

 

467

 

1407

 

626

 

石台县

1244

 

153

 

637

 

173

 

开发区

289

 

15

 

2152

 

1997

 

合计

21213

19407

2431

2158

18153

16138

32024

28406

 

 

 

 

4.2 大气污染防治

4.2.1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农村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

◆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创模)

4.2.2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4.2.2.1 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1)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十二五”期间对不达标的重点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和限期整改通知,切实淘汰落后的工艺,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督促各工业集中区、产业园热电联产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督促各工业园区、开发区及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

(2)监控重点企业。重点企业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火电、有色、水泥等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单位规范监测和污染治理,积极推广使用低硫煤、固硫型煤和清洁能源,重点确保电厂脱硫系统正常运行;“十二五”期间启动火电厂、冶炼厂等的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火电厂和主要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对我市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建立清洁生产审核体系的基础上,再启动一批单位的清洁生产审计,扩大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的范围;宣传典型案例,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科学编制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围绕冶金、化工、非金属矿加工等行业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针体系。

(4)对大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和新、扩、改企业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现场督查活动,督促各企业、单位按要求制订了具体的进度计划,汇报实施情况。

4.2.2.2 城市空气污染防治

(1)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任务。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维持优良的空气质量。完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任务,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和减排任务。

(2)推广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洁净煤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调整燃料结构,扩大清洁能源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建成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配套管网工程,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增加城区的供气能力,淘汰燃煤炉灶。

(3)开展饮餐业烟尘、油烟专项整治。有效地控制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重点加大饮食服务业的油烟、烟尘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池州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繁华街道、集中住宅区和旅游风景区的饮食服务业单位油烟、烟尘进行整治。

(4)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发布政府规章,对交通车辆尾气实行路检、年检,强制超标车辆治理达标;确保在“十二五”末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超过80%。

(5)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利用大气污染的生物净化能力。精心规划设计,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绿化养护,规定工业区、学校、新建项目、交通线两侧等的绿化要求,比如规定新建校区绿化面积达到40%,逐步扩大我市绿化面积。

(6)向环境空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4.3水污染防治

4.3.1水污染防治目标

◆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省规划要求)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创模)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

4.3.2 水污染物防治对策

4.3.2.1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1)对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新增量。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是“十二五”总量控制的重点任务,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促进工业企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抓好造纸、化工、酿造等行业水污染物削减工作。

(2)推进工业园和开发区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十二五”期间对贵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前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香隅化工园区等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运行效率,未建成的积极推进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后实现基本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重点企业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

(3)完善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完善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在线监控范围,实现实时监控,对规定期限,逾期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强对美思佳油脂公司、安徽三信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啤酒安徽九华山有限公司、池州市鑫丰印染厂等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控;对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管手段,使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污染源超标和偷排现象,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4)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改进和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循环经济,规划循环经济类建设工程项目;支持企业开发综合利用工程,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出台政策,努力营造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优化对节能减排服务措施,大力发展耗能低、效益高的项目,压缩能耗高低效益产品比重,助力节能减排。

(5)开发低耗高效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激励企业根据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发各种高效低耗的新型废水处理技术,如厌氧生物处理技术、SBR法等,尽可能节省费用,有力地控制水污染。在新赛德化工公司、重庆啤酒安徽九华山有限公司,池州升化碳酸钙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水循环利用产生了较好效益的基础上,以企业为推广点推广循环利用和节水技术实现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废水循环综合利用率。

4.3.2.2城市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1)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新建东流、香隅和庙前等镇级污水处理厂,采取适宜工艺推进县和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督促建设进程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2)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提高清溪污水处理厂、九华污水处理厂、池州东部污水处理厂、东至等县区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对污水厂进行扩建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及排放系统,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工程进度。

(3)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内河通过排污口迁移、污水截流和疏浚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做好清溪河和平天湖的整治工程;通过生态恢复、退耕还林和河岸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做好白洋河水源保护综合治理和秋浦河综合防治工程,提高城市河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质量。

(4)加强城市水资源管理,规范我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的管理。做好城市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提倡城市污水回用,创建节水型社会,提高生活用水效率。严格按照《安徽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建立可靠的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自动监测运行情况和质量管理的监督考核。

4.3.2.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1)严格按照《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显的标识标志设施,依法保护水源地环境。对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及时上报。

(2)积极开展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保障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各县区环保局监测站组织对水厂取水口上游进行经常性的水质监测,对上游的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清查饮用水源地上下游工业企业排污口,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3)加强对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十二五”期间完成白洋河水源保护综合治理和秋浦河石台段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对饮用水源地沿岸设置生态林带;对污水实施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在民生、龙江等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滨河两岸以及沿库的周围实施河岸生态防护工程,进行生态林建设,以涵养水源。

(4)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切实从决策、规划源头上控制。确保集中式饮用水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加强对于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

4.4 土壤污染防治

4.4.1 土壤污染防治总体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对我市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管理体系框架,提高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生态环境。

4.4.2 土壤污染防治对策

(1)全面开展土壤质量监测工作。构建市、县两级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在全市重点农田里,建设长期定位监测点和临时监测点,确定主要的监测项目,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建立了耕地土壤管理系统,开展全市农田土壤质量评价工作,促进耕地综合产出能力的提高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土、肥、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加强对土壤污染现状的调查和土壤污染的管理。在技术、工程和管理等方面对防治土壤污染进行积极尝试,编制池州市土壤环境功能的区划,加快对各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土壤生态敏感性的空间分异特性的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现状,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区域的土壤环境管理,对基本农田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种植适宜性进行初步评估,对重点地区“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安全性进行划分。

(3)加强对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化肥和农药的施用,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倡生物防治技术;鼓励对有机肥的使用;逐步推进喷灌、微灌等先进灌溉技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进畜禽、水产的规模化、生态化养殖;推广“猪—沼—稻(果、蔬)”模式;划定主要河流、湖泊流域和重点保护区域畜禽规模化禁养区,严禁在重点保护区域、流域以及生态敏感区建立畜禽养殖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宣传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同时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这一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制度,鼓励民众对污染土壤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5)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在环境保护资金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保证投入;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土壤污染防治,保证资金逐年增加并适当向污染较重的地区倾斜;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染土壤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4.5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

4.5.1总体目标

◆   各类保护区面积达到全市国土面积的9.7%。

◆   森林覆盖率达到60%。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   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   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4.5.2防治措施

4.5.2.1 自然景观生态的保护

(1)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建立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协调机制,防止周边环境恶化对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健全管理制度,协调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关系等;重视升金湖流域农村污染对水生生物、候鸟栖息地的污染,加快对湿地保护项目的建设;重点加强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协调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加快十八索、盘台、老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建设;推进平天湖、秋浦河源地、目连山、紫石塔等国家级湿地森林公园申报立项工作,规划建设主城区湿地森林公园。严禁在318国道线以南和206国道以东新上有污染和严重破坏自然景观的大型工业项目。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对森林病虫害的预报、测报和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保护区内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在九华山风景区建设国家松材线虫防治试点示范区基础上,完善森林监测预警体系设备,建立健全相关防控应急队伍和制度。禁止对保护区林木采伐,在保护区内增加森林防火设施,以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3)加强重点风景区、旅游区的保护。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健全监测管理体系,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禁止旅游景区(点)内采石、采矿、挖沙、乱开道路、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设施,实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表4-3   池州市各类保护区一览表

保护区名称

位  置

面积

km2

主要保护对象

类  别

级别

批准

时间

1

牯牛降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

石台县

34

森林生态

自然保护区

国家

1988

2

升金湖国家自然保护

东至县贵池区

333

湿地生态

自然保护区

国家

1997

3

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

青阳县

174

森林生态

森林公园

国家

1992

4

秋浦河国家湿地公园

石台

 

湿地生态

湿地公园

国家

 

5

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贵池区

260

森林生态

自然保护区

省级

2001

6

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

贵池区

36.5

湿地生态

自然保护区

省级

2001

7

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

青阳县

6.7

森林生态

自然保护区

省级

2006

8

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

石台县

9.8

森林生态

森林公园

省级

2007

9

马坑乡紫石塔

自然保护区

东至县

67

森林生态

自然保护区

县级

1998

10

天台山森林公园

东至县

 

森林生态

森林公园

县级

 

 

4.5.2.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对矿区的生态保护。对新建矿山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包括综合利用方案、“三废”处理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

(2)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优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地区。监督对矿区开采后的植被恢复,落实对开采面的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功能建设;加强对矿区废石的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矿区开采严格执行“三废”达标排放规定。

(3)建全矿山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出台相关环境治理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矿山企业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投资机制和激励机制。

(4)加大执法力度,抓好矿山企业的清理整顿。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予以关停,关闭小矿山、小煤矿;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区,限令开采业主复土、栽树、种草,进行生态恢复。已闭坑的矿山应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技术,保证土地复垦、复绿。

(5)逐步建立起我市矿山环境监督、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预警信息系统。督促和帮助企业对矿区内的各类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并明确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5.2.3 农村环境保护

(1)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逐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应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和污染现状的评估。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规模化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2)规范和加强对新农村的环境建设。结合政府对村落规划的调整,组织编制全市农村污染防治规划,指导全市新农村示范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积极争取国家“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资金,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庄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积极推广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农村环保设施建设,使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3)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积极推进农村工业发展环境影响评价,提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环保准入门槛,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项目,坚决防止“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农村的死灰复燃,坚决防止城市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引导工业适当集中,对污染实行集中控制处理。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矿山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国、省、县乡道路沿线视野内应停止矿石开采作业,对原有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要尽力治理恢复。

(4)推进流域农村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重点建设长江干流流域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升金湖流域农村污染治理项目,龙泉河、尧渡河、黄盆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从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村分散养殖业污染治理等方面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加强生态村、生态优美乡镇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5)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注重农村流域河道清淤和生态建设;注重农村矿产开采的植被、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清洁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立适合村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加快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重点乡镇可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加强对各村镇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偏远地区要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要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发动群众开展“四清四改”(即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庭院,改厨、改厕、改圈、改园),清洁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6)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的建设。以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推广多种模式的循环经济,加大沼气的普及率,加快推进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有机农业等绿色产业。创建更多的省市级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建立村镇生态建设工程目标责任制。

(7)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大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物对饮用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完成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的实施;建立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完善乡镇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监管,推进农村改水的工作的完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监管,建立定期水质监测、评估制度,掌握水质状况,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8)建立健全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应把农村环境保护列入工作重点,县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重心向农村倾斜,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充实农村环保工作力量,确保乡镇环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加大农村污染防治投入,各级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环保事业,积极争取上级以奖代补和各类项目资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保事业。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培育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齐心协力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4.6城市噪声污染防治

4.6.1 规划目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创模)

4.6.2 具体任务

(1)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切实加强机动车声源控制管理,机动车辆排放的噪声应当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除执行紧急公务外,禁止使用警报器。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区和禁鸣范围,严格执行各类交通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2)严格控制工业噪声。产生工业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厂(边界)等效声级符合该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新建工业项目,杜绝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3)整治社会与建筑噪声。加强对服务业噪声的监督管理,其噪声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市区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以前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施工作业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管理;减轻建筑施工(含居民家庭装修)噪声影响。

4.7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4.7.1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目标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创模)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

◆农村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率大于4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4.7.2 防治对策

(1)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处置。完善我市重点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对处置危险废物时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危险废物依法得到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确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废物收运系统的运行,把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范围辐射到乡镇中心卫生院;推进青阳工业园区危废处置中心的建设。

(2) 切实掌握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重视对工业企业固废产生处置信息的掌握,规范企业处置行为,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鼓励企业对固废进行资源化利用,逐步使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步入规范。

(3)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覆盖率和处理率。重点建设东至、青阳和石台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和规划重点建制镇垃圾处理中转站和处理厂建设;加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实施,推广“户归集、组建池,村清运、乡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模式,鼓励各村组建垃圾池和垃圾中转站、乡镇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站,提高垃圾的处理率。

(4)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将秸秆挑进茶园、竹园覆盖,对秸秆堆肥利用;推进沼气池的建设;推广氨化秸秆作为畜牧饲料;鼓励利用秸秆材料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推进对联嘉矿业有限公司、铜鸿矿业有限公司、安徽华阳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神鹿双鹤九华药业有限公司和耀丰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等企业的新建,改建工程,提高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4.8环境风险防范

4.8.1环境风险防范总体目标

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全市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应急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使企业守法意识加强,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4.8.2 防范措施

(1)明确我市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对我市采矿、石油天然气、医药、冶炼、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排查,重点加强香隅化工园区企业、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化工涂料厂、黄山岭铅锌矿、湘安矿业等企业的风险防范,明确重点防范对象。

(2)加大重金属污染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将有潜在危险风险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作为重点防控企业,将铅、汞、镉等污染物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重点防控区域,将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作为重点防控行业,全面排查,依法查处,保障环境安全。

(3)强化事前防范,掌握风险信息。制定出环保部门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及时了解、掌握风险信息,增加获取环境风险信息的渠道和方式,真正做到“说得清、找得准”;严防死守,杜绝新的尤其是危险、危害性污染产生。

(4)加强环境风险评价,强化环境应急指挥分中心职责。 把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新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增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督促重点企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各县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5)加强电磁辐射管理。做好射线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确保涉源单位持证率达100%。强化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和管理,及时做好闲置废废弃放射源送贮工作。

4.9环境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4.9.1总体目标

以污染减排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提升我市环境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体系;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和自动监控相结合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使重点污染源处于受控状态;使全市环境管理工作能力稳步提高,更好地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经济建设服务。

4.9.2能力建设目标

按照“配齐市级,充实县级,加强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以环境监测预警,环境执法监督,环境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四大体系为重点,加快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项基础条件,基本建成全市环境监管及应急体系。

表4-4  “十二五”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目标

序号

建设内容

现状

规划目标

1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市站达标,县未达标

2015年底青阳、东至、石台站九华山站按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达到三级站要求。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已建成4个自动监测站

池州市区增建?个自动监测站点。

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个监测点

建成?个自动监测站点,覆盖重要水源地及出入境等重要水域

酸雨监测能力建设

?个监测点

在“三县一区”各建?个降水监测点

2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未达标

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完成二级标准化建设,青阳、东至县级环境监察机构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建设;建设环境监察监控中心

3

环境应急中心建设

应急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响应体系

具备现场处理能力

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对较大及一般性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具备相应的应急监测、监察处理能力,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4

环境信息建设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建成环境信息网络系统

建全我市环境信息数据采集、储存、处理的信息中心,实现环境信息处理和共享,健全环境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

 

 

5

 

 

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提高宣传教育能力

启动

配套硬件设施,提高宣传教育手段,各县区达到中部地区县级站水平满足县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6

 

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

未启动

提高污染物总量控制能力

 

7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

未启动

提高固废污染控制能力

 

4.9.3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重点完成东至、青阳、石台县、九华山站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应急监测响应系统的建设;增加对监测监察方面的配备;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开展生态调研与评价;对全市污染源监测信息进行联网,实现污染源动态监测。

(2)提高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增加市级环境监测站现场应急监测仪器装备;建设县级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响应系统,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及时预警。提高污染事故应急执法能力,增加执法装备,提高应急执法人员的应对能力和防控水平;加强对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

(3)完善环境信息中心建设。完成部分县、市、区的环境信息基本能力和全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完善各类监测信息,提高环境信息系统的服务范围和使用效率;加强环境基础监测和统计数据共享,加强环境信息公报和社会参与平台的构建,建立健全环境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

(4)加强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队伍的装备能力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市县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完善机构,配备人员;积极争取资金和人员编制,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信息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第五章  规划重点工程与项目概算

 

5.1 重点工程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规划是确保“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实施的重要支撑平台,也是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池州市的实施情况,其规划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十大类。(见附表)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共34项。

二、氨氮减排工程,主要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以消减氨氮为主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共51项。

三、二氧化硫减排工程,主要包括非电力行业(钢铁、石化、水泥和有色)脱硫设施建设、集中供热、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共37项。

四、氮氧化物减排工程,主要是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以削减氮氧化物为目标),共8 个。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共22项。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程,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共11项。

七、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建设项目,共80项。

八、生态保护工程,主要包括生态功能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态示范建设项目,共46项。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主要是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信息能力建设,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环境应急中心建设,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和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共30项。

十、其他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共17项。

5.2 规划项目投资估算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共需投资约30.03亿元,比“十一五”期间有较大提高。各类投资比例见表5-1。

表5-1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投资估算

项目类别

项目数(个)

投资估算

(亿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

34

9.14

30.43

1、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以消减COD为主)

29

6.84

\

2、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15

2.30

\

二、氨氮减排工程

51

1.39

4.63

1、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46

0.97

\

2、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

(以消减氨氮为主)

4

0.40

\

3、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

1

0.02

\

三、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37

2.43

8.09

1、非电力行业(钢铁、石化、水泥和有色)脱硫设施建设

2

0.05

\

2、集中供热

5

1.30

\

3、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

4

0.01

\

4、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

26

1.07

\

四、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8

0.55

1.83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22

4.09

13.62

1、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

1

0.80

\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5

0.18

\

3、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4

1.22

\

4、垃圾处理场建设

12

1.89

\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11

0.14

0.47

1、重金属污染防治

11

0.14

\

七、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80

2.41

8.03

1、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55

1.34

\

2、土壤污染治理

4

0.05

\

3、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建设

21

1.02

\

八、生态保护工程

46

5.98

19.91

1、生态功能区建设

9

4.36

\

2、自然保护区建设

5

0.49

\

3、生态示范建设

31

1.13

\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30

1.49

4.96

1、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7

0.33

\

2、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5

0.17

\

3、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4

0.10

\

4、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4

0.07

\

5、环境应急中心建设

4

0.21

\

6、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

1

0.04

\

7、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

1

0.04

\

8、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4

0.53

\

十、其他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7

2.41

8.02

总   计

336

30.03

100

 

5.3 资金来源与可达性分析

5.3.1资金来源

一是运用环境经济、行政手段增加环保投入。通过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开征生态补偿费等措施,筹措环保资金;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通过严格执法促使企业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工业污染防治,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环保专项贷款或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完成治理任务。二是加大市县政府环保投入力度,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城镇、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安全工程项目等方面的投资。一方面积极争取省环保资金,另一方面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环保专项资金。三是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筹措资金,扩大社会化环保投资份额。

“十二五”期间池州市环境保护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亿元,贷款  亿元,政府投资   亿元,引进市外资金  亿元。

5.3.2资金来源的可行性分析

从投资总量上,“十二五”期间我市环保重点项目总投资占我市同期GDP的3.5%以上,不仅是解决我市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从资金来源渠道上,项目单位自筹部分符合现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拨款部分由市县区政府环保补助资金支持,积极申请中央、省政府环保补助;国内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及政府贷款、赠款的幅度在“十二五”期间会有所提升;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社会环保投资有望增加。因此,通过各级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筹集工程计划所需的资金是能够达到的。

5.4效益分析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后,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和部分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将直接产生污染减排效果,COD削减?%、SO2削减?%,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天以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将达到?%;城镇污水总处理规模达?万吨/天,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达?吨/天,全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基本消除医疗废物污染;矿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逐渐恢复,城区和农村环境将逐步改善;环境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6.1加强评估考核,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明确辖区及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与职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确保“十二五”环境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履行环保责任和环保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监督监察,坚决纠正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和地方保护等现象。严格环保责任追究制,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当地环境质量恶化已污染严重、不能按要求改善的、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安全事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的,要追究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6.2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从我市实际出发,建立综合决策机制,加强环境保护,有力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有关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与各乡(镇)、各厂矿企业签定环保目标责任书,将环保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有关部门和重点排污企业,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和企业“评先创优”的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违纪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决不姑息迁就。

6.3健全环境法规,严格执法监督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的力度。要根据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维护环境执法的严肃性,提高执法效率。建立环保系统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及时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执法犯法的现象发生。

各级政府和环保等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对新建项目,严格监管,该审批则审批,不该审批的就要否决或决定停建、停产。项目审批后要跟踪监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污染源,要通过排污申报登记、调查核实等多种方法和途径,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对逾期未淘汰、未完成治理任务、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6.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充分运用税收、信贷、收费等经济手段,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及引进外资等方面,制订、完善并落实各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开展实施 COD 和 S02 排污指标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并在重点地区进行试点;逐步对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收取处理费;要建立并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

6.5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发展环保产业

针对我市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大力开展电力、冶金、化工、矿业等行业治理污染与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大力发展具有池州特色的环保产业,积极推进环境保护设施的产业化发展,推进我市环境污染治理产业的发展。

从各方面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废渣生产建材、垃圾资源化、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转化,拓宽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综合利用技术水平,组织实施一批综合利用产业示范项目。

扶持发展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项目可研、清洁生产审核等咨询服务业。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咨询服务质量。

6.6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足够的投入是搞好环保工作的必要条件,要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为完成各项环保任务提供资金保障。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垃圾、污水、集中供热、供气等的市场化、产业化运营,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安排环保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要制定有利于环保投入的财税政策;修改和完善现有排污收费规定,落实矿产资源开采区生态恢复资金。

6.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各级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都要把环境保护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要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环保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等,采取各种手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要在各级党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社会团体参与到环境保护事业中。

 

 

 

 

 

 

 

 

 

 

 

 

 


附表:池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共34个)

(一)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以削减化学需氧量为主的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共29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贵池区

梅里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

0.6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37.8吨/年  氨氮削减23.5吨/年

1200

生活污水20%

2

贵池区

前江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

1.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229.7吨/年  氨氮削减39.2吨/年

2500

生活污水20%

3

贵池区

贵池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

1.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229.7吨/年  氨氮削减39.2吨/年

2500

生活污水20%

4

贵池区

贵池区工业园区城东污水处理厂

2.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459.4吨/年  氨氮削减78.4吨/年

4500

生活污水20%

5

贵池区

乌沙船舶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0.5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14.8吨/年  氨氮削减19.6吨/年

1200

生活污水20%

6

东至县

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镇生活污水)

2.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459.4吨/年  氨氮削减78.4吨/年

4500

生活污水20%

7

东至县

东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含镇生活污水)

2.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459.4吨/年  氨氮削减78.4吨/年

4500

生活污水20%

8

石台县

石台县工业园区(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1万吨工业废水处理厂及区内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新建

COD削减229.7吨/年  氨氮削减39.2吨/年

4000

园区已经省政府批建

9

石台县

扬潭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1万吨工业废水处理厂及区内循环示范项目

新建

COD削减229.7吨/年  氨氮削减39.2吨/年

4000

园区已经市政府批建

10

池州市

池州市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459.4吨/年  氨氮削减78.4吨/年

4500

生活污水2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1

池州市

池州市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459.4吨/年  氨氮削减78.4吨/年

4500

生活污水20%

12

贵池区

贵池区生猪定点屠宰厂

新建污水处理站,500吨/日,A/O法

新建

消减COD170.6吨、氨氮35.4吨

 


13

东至县

东至生猪定点屠宰厂

新建污水处理站,500吨/日,A/O法

新建

消减COD170.6吨、氨氮35.4吨

 


14

东至县

东至香隅化工园污水处理厂

园区扩规区域管网铺设、二期4万吨/日处理能力建议

扩建

消减COD排放量660吨;

15000


15

东至县

广信工业用污水处理厂

管网铺设,2万吨/日处理能力项目建设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500吨;

5800


16

青阳县

木镇工业集中区

0.6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37.8吨/年  氨氮削减23.5吨/年

1200

生活污水20%

17

青阳县

新河工业集中区

0.6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37.8吨/年  氨氮削减23.5吨/年

1200

生活污水20%

18

青阳县

丁桥工业集中区

0.5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14.8吨/年  氨氮削减19.5吨/年

1000

生活污水20%

19

青阳县

酉华工业集中区

0.6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37.8吨/年  氨氮削减23.5吨/年

1200

生活污水20%

20

青阳县

乔木工业集中区

0.5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14.8吨/年  氨氮削减19.5吨/年

1000

生活污水20%

21

青阳县

杨田工业集中区

0.5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14.8吨/年  氨氮削减19.5吨/年

1000

生活污水20%

22

青阳县

陵阳工业集中区

0.5万吨/日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

新建

COD削减114.8吨/年  氨氮削减19.5吨/年

1000

生活污水20%

23

青阳县

青阳县三方缫丝厂

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400吨/日,A/O法

改建

消减COD6.0吨、氨氮1.0吨

120


24

青阳县

青阳县大华丝绸公司

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400吨/日,A/O法

改建

消减COD6.0吨、氨氮1.0吨

12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25

青阳县

青阳县华青矿业公司

500吨/日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回用率为80%,下游沟渠清淤,酸性土壤生态恢复

改建

消减COD4.5吨,修复2000亩酸性土壤

1000


26

青阳县

青阳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厂

新建污水处理站,500吨/日,A/O法

新建

消减COD170.6吨、氨氮35.4吨

300


27

青阳县

青阳县永昌科技公司

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500吨/日

改建

COD削减7.5吨/年  氨氮削减1.1吨/年

150


28

青阳县

安徽新河竹业有限公司

竹制品废水深度处理,800吨/日,A/O法

改建

COD削减12.0吨/年  氨氮削减1.7吨/年

200


29

青阳县

四方食品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站改护建200吨/日

扩建

COD削减3.0吨/年  氨氮削减0.4吨/年

160


(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共15 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池州市

池州清溪污水厂二期工程

新增4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4

消减COD2606.1吨、氨氮434.4吨

1500

负荷85%

2

池州市

池州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2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2

消减COD310.3吨、氨氮52.1吨

6000

负荷85%,生活污水占20%

3

池州市

池州南湖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增4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4

消减COD2606.1吨、氨氮434.4吨

3200

负荷85%

4

贵池区

池州前江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增2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2

消减COD310.3吨、氨氮52.1吨

2400

负荷85%,生活污水占20%

5

东至县

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新增2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2

消减COD310.3吨、氨氮52.1吨

1000

负荷85%,生活污水占20%

6

东至县

东至县东流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0.5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5

消减COD325.8吨、氨氮54.3吨

750

负荷85%

7

东至县

东至县香隅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0.3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3

消减COD195.5吨、氨氮32.6吨

2400

负荷85%

8

青阳县

青阳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新增2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2

消减COD682.6吨、氨氮114.0吨

900

负荷85%,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9

青阳县

青阳县庙前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0.4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4

消减COD260.6吨、氨氮43.4吨

1000

负荷85%

10

青阳县

青阳县陵阳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0.5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5

消减COD325.8吨、氨氮54.3吨

900

负荷85%

11

青阳县

青阳县木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0.4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4

消减COD260.6吨、氨氮43.4吨

800

负荷85%

12

九华山风景区

九华山柯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0.5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5

消减COD325.8吨、氨氮54.3吨

200

负荷85%

13

九华山风景区

九华山白云污水处理站

新增0.03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03

消减COD195.5吨、氨氮32.6吨

400

负荷85%

14

九华山风景区

九华山闵园污水处理站

新增0.1万吨/日及管网配套工程

0.1

消减COD65.2吨、氨氮10.9吨

200

负荷85%

15

石台县

牯牛降风景区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30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14.5公里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

消减COD195.5吨、氨氮32.6吨

1500

负荷85%

 

 

 

 

 

 

 

 

 

二  氨氮减排工程(共51个)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共46 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隐山养殖场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20.5吨;消减氨氮2.28吨

200

 

2

东至县

黄家庆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14.9吨;消减氨氮2.28吨

100

 

3

东至县

魏氏禽业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151.7吨;消减氨氮2.28吨

1800

 

4

东至县

胡氏蛋鸭合作社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3吨;消减氨氮2.28吨

200

 

5

东至县

东至县旺茂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22吨;消减氨氮2.28吨

200

 

6

东至县

苏安红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12吨;消减氨氮2.28吨

200

 

7

东至县

益胜良种猪繁种场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11.2吨;消减氨氮2.28吨

200

 

8

东至县

檀剑明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8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9

东至县

东至野猪林特种养殖基础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8吨;消减氨氮2.28吨

20

 

10

东至县

陈友林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7.3吨;消减氨氮2.28吨

300

 

11

东至县

耿耿牧业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5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12

东至县

运来养殖场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量4吨;消减氨氮2.28吨

10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3

东至县

朝霞养殖场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4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14

东至县

香隅森林养殖场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4吨;消减氨氮2.28吨

200


15

东至县

洪根筹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4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16

东至县

朱陆伍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4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17

东至县

池州市佳友养殖有限公司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46.6吨;消减氨氮2.3吨

150


18

东至县

曹金全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25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19

东至县

苏安红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9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0

东至县

程柏水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9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1

东至县

王茂芳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31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2

东至县

曙光生态禽业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42.6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3

东至县

陈金安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27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4

东至县

万达养殖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57.7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5

东至县

安闽猪场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33.5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26

东至县

韩承祥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9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7

东至县

曹学清

养殖方式改变,建沼气池,还田

新建

消减COD排放量9吨;消减氨氮2.28吨

150


28

青阳县

五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391.9吨、氨氮16.5吨

400


29

青阳县

陵阳镇德风养殖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195.9吨、氨氮8.3吨

300


30

青阳县

新兵养殖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195.9吨、氨氮8.3吨

300


31

青阳县

青阳县能源办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78.4吨、氨氮3.3吨

200


32

青阳县

义祥畜牧养殖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117.6吨、氨氮5.0吨

300


33

青阳县

乌龙养殖场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122.6吨、氨氮1.7吨

200


34

青阳县

月路农牧养殖场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122.6吨、氨氮1.7吨

200


35

青阳县

江村畜牧养殖场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61.3吨、氨氮0.8吨

100


36

青阳县

板桥冲土鸡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98.1吨、氨氮1.3吨

160


37

青阳县

丰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85.9吨、氨氮1.2吨

170


38

青阳县

皖南土鸡原种鸡场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110.4吨、氨氮1.5吨

18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39

青阳县

九华牧业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73.6吨、氨氮1.0吨

120


40

青阳县

平云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清粪工艺改造,有机粪生产设施,沼气池及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

新建

消减COD61.3吨、氨氮0.8吨

220


41

石台县

横渡镇石桥步生态养殖场

200立方米沼气池及配套贮气柜、储粪池、沼液沼渣综合利用设施

扩建

年消减COD12.2吨、NH3-N2.3吨

150

畜舍已完成标准化改造

42

石台县

七都镇农友生态养殖场

200立方米沼气池及配套贮气柜、储粪池、沼液沼渣综合利用设施、鱼塘等

扩建

年消减COD12.5吨、NH3-N2.3吨

150

猪场选址紧临人工鱼塘

43

石台县

丁香镇生态养猪场

200立方米沼气池及配套贮气柜、储粪池、沼液沼渣综合利用设施

扩建

年消减COD12.0吨、NH3-N2.3吨

150

猪场周围现有40亩鱼塘,可建立“猪-沼-鱼”生态养殖模式

44

石台县

小河镇来田养猪场

USR厌氧处理成套设备

新建

年消减COD25吨、NH3-N3吨

200

畜舍已完成标准化改造

45

石台县

国燕生态养殖场

200立方米沼气池及配套贮气柜、储粪池、沼液沼渣综合利用设施

新建

年消减COD12.0吨、NH3-N2.3吨

150

畜舍已完成标准化改造

46

石台县

七都镇东都养殖场

200立方米沼气池及配套贮气柜、储粪池、沼液沼渣综合利用设施

扩建

年消减COD12.0吨、NH3-N2.3吨

150

畜舍已完成标准化改造

(二)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以削减氨氮为主的深度处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共 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安徽华尔泰化学工业公司

合成氨废水两水闭路循环池扩建,改造

扩建

消减氨氮600吨

460

 

2

石台县

石台工业园区(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2万吨工业废水处理厂脱氮工程

新建

年预计消减NH3-N70吨

2000

园区已经市政府批建

3

石台县

扬潭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1万吨工业废水处理厂脱氮工程

新建

年预计消减NH3-N20吨

1000

园区已经市政府批建

4

石台县

县城生猪集中屠宰厂

200吨/日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及固废和污泥生产有机肥设施

改建

年预计消减COD70吨、NH3-N7吨

500

已完成初步设计

(三)  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氨氮为目标)(共 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石台县

七都镇三元养猪场

推广“发酵床”养殖废水零排放养殖新工艺

改建

年预计消减NH3-N2.6吨

200

该新工艺在该社三元养猪场已试验成功

 

 

 

 

 

 

 

 

  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共 37个)

(一)非电力行业(钢铁、石化、水泥和有色)脱硫设施建设(共 2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石台县

石台县联嘉矿业有限公司

(烧碱、纯碱)双碱法脱硫提标技改工程

改建

年预计消减二氧化硫960吨

300

已完成初步设计

2

石台县

石台县铜鸿矿业有限公司

(烧碱、纯碱)双碱法脱硫提标技改工程

改建

年预计消减二氧化硫480吨

200

已完成初步设计

(二)集中供热(共5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青阳县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2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903.2吨

3000


2

青阳县

新河工业园

1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451.6吨

1600


3

青阳县

木镇工业园

1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451.69吨

1600


4

石台县

石台工业园区(大渡口)

35蒸吨集中供热供汽锅炉脱硫工程

新建

年预计消减二氧化硫806.4吨

800


5

石台县

石台县鸿凌仪表工贸公司

县城管道天然气建设及煤改气工程

新建

年预计消减二氧化硫40吨

6000

已立项并开始前期筹备

(三)工业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共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安徽广信农化公司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500吨

60


2

青阳县

青阳县三方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4t/h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105.4吨、氮氧化物16.5吨

10


3

青阳县

青阳县大华丝绸有限公司

8t/h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64.0吨、氮氧化物9.7吨

10


4

青阳县

安徽池州市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8t/h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124.0吨、氮氧化物19.4吨

10


(四)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二氧化硫为目标)(共26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天孚化工公司

煤气发生炉改造,提高煤气产生效率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7吨

50


2

东至县

东至县童强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9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吨

30


3

东至县

东至县董冲村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2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0.3吨

30


4

东至县

东至县汪坡延安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2.7吨

30


5

东至县

东至县六联新型建材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9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吨

30


6

东至县

东至县汪坡振东建材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7.5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5吨

30


7

东至县

东至县香隅镇三义新型建材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0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7.3吨

30


8

东至县

东至县瓦垄乡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0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9.6吨

30


9

东至县

东至县青山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9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吨

30


10

东至县

东至县华墅建材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2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0.3吨

30


11

东至县

东至县胜利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9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9吨

30


12

东至县

东至县将军庙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7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3.4吨

3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3

东至县

东至县建新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4.8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6.8吨

30


14

东至县

东至县查桥砖瓦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8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8.25吨

30


15

东至县

东至县胜利金石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9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吨

30


16

东至县

东至县葛公镇大华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2.7吨

30


17

东至县

安徽省东至县洋湖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4.8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6.8吨

30


18

东至县

东至县南阳轮窑厂

关闭实心砖生产线,新上空心砖生产线

改建

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9吨,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9吨

30


19

东至县

空心砖,非烧制生产单位

扩建

扩建

挤占粘土砖,减少生产粘土砖生产,按生产相同粘土砖规模算减排量

60


20

东至县

东至县葛公镇华源活性炭厂

工艺改造,以硫酸法代替老法

改建

消减S02 13吨

15


21

东至县

东至县洁源活性炭厂

工艺改造,以硫酸法代替老法

改建

消减S02 12吨

15


22

东至县

东至县木塔乡方苏活性炭厂

工艺改造,以硫酸法代替老法

改建

消减S02 8吨

15


23

东至县

东至县天山活性炭厂

工艺改造,以硫酸法代替老法

改建

消减S02 10吨

15


24

九华山风景区

天然气工程

对风景区柯村景区内集中供应天然气

调整能源结构,减少SO2排放量。

6000


25

青阳县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

园区天然气门站、管网等建设工程,淘汰企业燃煤锅炉,实行煤改气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320吨、氮氧化物67.5吨,烟尘190吨

1500


26

青阳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淘汰城区所有35家燃煤锅炉,天然气门站、管网建设工程,实行煤改气

新建

消减二氧化硫512.0吨、氮氧化物108.8吨,烟尘1732.8吨

2500


 

 

  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共 8个)

 

(一) 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以削减氮氧化物为目标)(共8 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华尔泰化工公司

低氮燃烧

改建

消减氮氧化物145.6吨

35

 

2

青阳县

青阳县经经济开发区

2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改建

消减氮氧化物102.1吨

100

 

3

青阳县

新河工业园

2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改建

消减氮氧化物51.0吨

60

 

4

青阳县

木镇工业园

2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改建

消减氮氧化物51.0吨

60

 

5

青阳县

青阳县民生气化炉厂

技术设备更新,技术培训等。

新建

一切可再生资源转化为能源,变废为利,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碳排放。

100

 

6

青阳县

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推广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景观灯、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灭虫灯、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以及蔬菜温室大棚建设。

新建

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5000

 

7

青阳县

青阳县农业环保站

青阳梅山节能减排示范点建设

新建

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50

 

8

青阳县

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厂建设。

新建

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100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共22个)

(一)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共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青阳县

青阳工业园区危废处置中心

10000吨/年

新建

消除危废的二次污染及对环境安全的危害

8000


(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共5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石台县

石台县联嘉矿业有限公司

矿渣研磨制砖成套设备

改建

年综合利用Ⅱ类工业固废19.8万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00万元

300

砖样经省辐射监督站监测符合建材要求

2

石台县

石台县铜鸿矿业有限公司

矿渣研磨制砖成套设备

改建

年综合利用Ⅱ类工业固废9.9万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

200

砖样经省辐射监督站监测符合建材要求

   3

石台县

石台县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矿渣研磨制砖成套设备

新建

年综合利用Ⅱ类工业固废39.6万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400万元

500

砖样经省辐射监督站监测符合建材要求

4

石台县

合肥神鹿双鹤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中成药渣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生产成套设备

新建

年综合利用中成药渣500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

300

肥效通过农业部门大田中试

5

石台县

安徽省耀丰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营养食品、中成药渣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生产成套设备

新建

年综合利用营养食品、中成药渣1000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

500

肥效通过农业部门大田中试

(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共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池州市污泥处置工程

150吨/日

为池州市各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减少二次污染

750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2

贵池区

牛头山污泥处置工程

151吨/日

为贵池区各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减少二次污染

3000

3

东至县

东至县污泥处置工程

152吨/日

新建

为东至县各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减少二次污染

1250


4

石台县

石台县污泥处置工程

153吨/日

新建

为石台县各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减少二次污染

500


(四)垃圾处理场建设(共12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青阳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新建5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20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66.1吨、氨氮11.4吨

5000


2

青阳县

木镇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3

青阳县

庙前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4

青阳县

朱备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5

青阳县

杨田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6

青阳县

陵阳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7

青阳县

新河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8

青阳县

丁桥镇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9

青阳县

杜村乡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10

青阳县

乔木乡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11

青阳县

酉华乡人民政府

新建10吨/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容量为4万立方米

新建

减少二次污染,消减COD15.1吨、氨氮2.6吨

1000


12

石台县

石台县垃圾填埋场

日处理100吨、总库容70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

改建

日无害化处理100吨生活垃圾、总库容7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20年

3880

完成可研和初设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共11个)

 

(一)重金属污染防治(共1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青阳县

超威电源有限公司

节能节水技改,实现含铅废水零排放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310


2

青阳县

惠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工程改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3

青阳县

瑞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工程改造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4

青阳县

青阳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尾矿库废水处理工程改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坝体进行除险加固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5

青阳县

福鑫矿业有限公司尹家榨金矿

尾矿库废水处理工程改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坝体进行除险加固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6

青阳县

青阳县盛鑫矿业有限公司

尾矿库废水处理工程改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坝体进行除险加固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7

 

 

 

青阳县

石板桥铜钼矿业有限公司

尾矿库废水处理工程改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坝体进行除险加固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8

 

青阳县

 

鼎盛矿业有限公司

 

尾矿库废水处理工程改造,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坝体进行除险加固

 

改建

 

消除含重金属废水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的影响

 

50


9

石台县

石台县联嘉矿业有限公司

含钒、砷、铬等重金属和高盐废水处理站提标技改工程

改建

年消减钒、砷、铬等重金属47.15吨

200

已建并通过环保验收日处理750立方米物化工艺废水处理站

10

石台县

石台县铜鸿矿业有限公司

含钒、砷、铬等重金属和高盐废水处理站提标技改 工程

改建

年消减钒、砷、铬等重金属23.57吨

100

已建并通过环保验收日处理750立方米物化工艺废水处理站

11

石台县

石台县华阳投资有限公司

含钒、砷、铬等重金属和高盐废水深度处理

新建

年消减钒、砷、铬等重金属94.3吨

400

已完成初设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80个)

 

(一) 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共55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大碑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2

东至县

隐东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3

东至县

方  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4

东至县

梓桐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5

东至县

营桥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6

东至县

查桥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30


7

东至县

北城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30


8

东至县

稠林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9

东至县

姜东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90


10

东至县

长岭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11

东至县

元潘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90


12

东至县

六联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13

东至县

南山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14

东至县

兰田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15

东至县

中  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16

东至县

龙泉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17

东至县

永正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18

东至县

大华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19

东至县

阳山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80


20

东至县

狭阳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21

东至县

龙岗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22

东至县

麻石桥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90


23

东至县

营桥村

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沼气池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90


24

东至县

官港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25

东至县

香隅村

新建排污管道和垃圾中转站

新建

实现环境整洁

120


26

青阳县

青阳县人民政府

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改善乡村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2000


27

青阳县

庙前镇高源村

村庄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新建

改善乡村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200


28

青阳县

陵阳镇崇觉村

村庄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新建

改善乡村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160


29

青阳县

庙前镇星星村

村庄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新建

改善乡村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200


30

青阳县

朱备镇朱笔村

村庄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垃圾处理

新建

改善乡村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180


31

青阳县

杜村乡人民政府

八都河综合治理

新建

提高防洪标准,保护生态环境

2000


32

青阳县

酉华乡石安村

改良人畜饮用水,沟渠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处理。

新建

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卫生,促进乡风文明

150


33

青阳县

县农委能源办

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沼气净化工程

新建

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减少生活污水对河流、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从源头上清洁水源,改变乡村农村“脏、乱、差”卫生面貌。

2000


34

石台县

七都镇政府(六都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35

石台县

七都镇政府(三甲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36

石台县

七都镇政府(七都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减排CODcr约15吨、
减排氨氮约1.5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5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37

石台县

七都镇政府(河口村)

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脏乱差”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减排CODcr约15吨、减排氨氮约1.5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5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38

石台县

横渡镇政府(兰关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39

石台县

横渡镇政府(六房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减排CODcr约10吨、减排氨氮约1.5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0

石台县

仁里镇政府(杜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1

石台县

仁里镇政府(缘溪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2

石台县

仙寓镇政府(占坡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3

石台县

仙寓镇政府(南源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4

石台县

仙寓镇政府(奇峰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2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5

石台县

大演乡政府(永福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
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46

石台县

大演乡政府(剡溪村)

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脏乱差”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7

石台县

矶滩乡政府(矶滩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8

石台县

矶滩乡政府(沟汀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49

石台县

矶滩乡政府(太胜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50

石台县

丁香镇政府(石泉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51

石台县

小河镇政府(尧田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52

石台县

小河镇政府(栗阳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53

石台县

小河镇政府(莘田村)

以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村容村貌改造

新建

年可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减排CODcr约8吨、减排氨氮约1吨,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00吨

200

已开展宣传发动、农村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54

九华山风景区

九华街区

生活垃圾治理

新建

年处理生活垃圾26吨


55

九华山风景区

柯村新区

生活垃圾治理

新建

年处理生活垃圾18吨


 (二)土壤污染治理(共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保局

香隅镇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

新建


300


2

东至县

东至县环保局

大渡口棉区土壤改良和面源污染治理

新建


260


3

青阳县

青阳县人民政府

推广“猪—沼—稻(果、蔬)”模式

新建

保全土壤生态  促进可持续发展



4

青阳县

青阳县华青矿业污水处理厂

500吨/日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回用率为80%,下游沟渠清淤,酸性土壤生态恢复

新建

消减COD4.5吨,修复2000亩酸性土壤



(三)清洁家园、田园和水源建设(共2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龙泉镇曹村

龙泉镇曹村生态家园建设工程

新建

环境整洁、经济效益明显

180


2

东至县

东至县葛公镇仙寓山村

仙寓山优美乡村、生态旅游建设工程

新建

环境整洁、经济效益明显

180


3

青阳县

陵阳镇南阳村

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新建

使用农家肥减少农业生产污染

200


4

青阳县

牛桥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

拆迁5户村民退耕还林

新建

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500


5

青阳县

蓉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6

青阳县

朱备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7

青阳县

庙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8

青阳县

杨田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9

青阳县

新河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0

青阳县

木镇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1

青阳县

丁桥镇饮用水源地保护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2

青阳县

陵阳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3

青阳县

杜村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4

青阳县

酉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5

青阳县

乔木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涵养林地建设、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

新建

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00


16

青阳县

青阳县有机绿色蔬菜基地建设

4500亩有机绿色蔬菜基地建设

新建

减少农业化学品投入及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0


17

石台县

石台县自来水公司

县城集中饮用水源(二期)保护区建设工程包括隔离工程、划界立标、清理排污口等工程

新建

确保新城区居民饮水安全

500

新水厂在建,选址符合集中饮用水源选址要求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8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69个行政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新建

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2000

部分乡镇、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划定

19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石台县农委、各乡镇政府

全县11万亩茶园有机茶基地建设工程

改建

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000

已列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并建有机茶基地0.9万亩

20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石台县农委、七都镇镇政府

七都镇(原七井乡)3000亩高山蔬菜基地无害化基地建设工程

新建

减少农业化学品投入及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00

已开始推广配方施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21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石台县农委、有关乡镇政府

县城2000亩蔬菜基地(包括仁里镇、横渡镇、矶滩乡)无害化基地建设工程

新建

减少农业化学品投入及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

已开始推广配方施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八   生态保护工程(共46个)

 

(一)生态功能区建设(共9 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升金湖管理局

湿地保护工程:湿地界牌围栏设施建设包括区界标、类界标、指示牌、解说牌、限制牌等。

新建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130

 

2

东至县

东至县环保局

尧渡河、龙泉河、黄湓河水源地保护,包括水源地保护区隔离工程、水源地水源涵养工程。

新建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160

 

3

东至县

东至县水务局

尧渡河、龙泉河、黄湓河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是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新建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160

 

4

东至县

东至县林业局

葛公镇、木塔乡、马坑乡等重点林区造林和护林,

新建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160

 

5

青阳县

青通河生态防护工程

河道清於、岸埂防护、排污口整治等

新建

改善青通河下游水环境质量

4000

 

6

青阳县

青通河城区段生态恢复工程

青通河城区段河道清於、坡整治、绿化景观建设、生活污水截污等

新建

改善青通河下游水环境质量

4000

 

7

青阳县

青阳县林业局

生态公益林建设

新建

促进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生态、经济效益显著。

6000

 

8

石台县

石台县政府

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包括森林植被保护工程、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程

扩建

保持水土,保护植被,提高抗灾避灾能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实施旅游兴县战略打好生态基础

20000

已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水土保持型生态功能区

9

石台县

石台县政府

安徽秋浦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及生态重建工程

新建

达到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标准

9000

目前为省级湿地公园,正在创建国家级森林公园

(二)自然保护区建设(共 5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紫石塔自然保护区

管理站、管理点(检查站)的办公、科研用房及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监测体系建设、宣教工程

新建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360

 

2

东至县

天台山森林公园

管理站、管理点(检查站)的办公、科研用房及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监测体系建设、宣教工程

新建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360

 

3

东至县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升金湖管理局

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使之适应保护、科研、宣教、生态示范等方面的迫切需要。完善保护区立标定界工作,加强湿地恢复工程,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站、鸟类环志站。

 

保护能力得到提升,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160

 

4

青阳县

盘台自然保护区

保护设施、宣传设施

扩建

确保自然保护区受到可持续保护,维护地区乃至国家生态安全

2000

 

5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石台县林业局、牯牛降自然保护站

牯牛降保护区二期建设工程

扩建

确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到可持续保护,维护地区乃至国家生态安全

2000

安徽省第一个获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条件较好,区内无居民

(三)生态示范建设(共3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农委

马坑、木塔、葛公有机茶基地建设

 

生态经济得到发展

300

 

2

东至县

东至县农委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

 

生态经济得到发展

300

 

3

东至县

东至县农委

七里湖水产养殖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生态经济得到发展

200

 

4

青阳县

庙前镇人民政府

国家级生态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镇标准

500

 

5

青阳县

陵阳镇清泉村

国家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100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6

青阳县

庙前镇三义村

国家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100

 

7

青阳县

朱备镇将军村

国家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100

 

8

青阳县

陵阳镇梅山村

国家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100

 

9

青阳县

杜村乡河东村

国家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100

 

10

青阳县

陵阳镇人民政府

省级生态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

 

11

青阳县

朱备镇人民政府

省级生态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

 

12

青阳县

杨田镇人民政府

省级生态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

 

13

青阳县

杜村乡人民政府

省级生态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

 

14

青阳县

庙前镇庙前村

省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

100

 

15

青阳县

陵阳镇南阳村

省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

100

 

16

青阳县

蓉城镇杨冲村

省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

100

 

17

青阳县

丁桥镇永平村

省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

100

 

18

青阳县

陵阳镇谢村村

省级生态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

100

 

19

青阳县

五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区域性重大生态建设

新建

促进资源的增长和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物种,提高经济效益。

500

 

20

青阳县

陵阳镇梅山村

以“四改”为突破,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新建

改善乡村环境提高居住质量

200

 

21

石台县

横渡镇政府

生态乡镇创建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沿河沿路景观环境改善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0

市级生态乡镇

22

石台县

大演乡政府

生态乡镇创建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沿河沿路景观环境改善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0

市级生态乡镇

23

石台县

矶滩乡政府

生态乡镇创建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沿河沿路景观环境改善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0

市级生态乡镇

24

石台县

七都镇政府

生态乡镇创建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沿河沿路景观环境改善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0

市级生态乡镇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25

石台县

丁香镇政府

生态乡镇创建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沿河沿路景观环境改善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

1000

市级生态乡镇

26

石台县

河西村村委会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及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500

省级生态村

27

石台县

红桃村村委会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及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500

省级生态村

28

石台县

大山村村委会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及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500

省级生态村

29

石台县

黄河村村委会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及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500

省级生态村

30

石台县

新中村村委会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及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达到国家级生态村标准

500

省级生态村

31

石台县

各乡镇政府

考坑等48个村创建省级生态村

新建

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

400

市级生态村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共21个)

 

(一)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共6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境监测站

配套标准化设施,并就化工园区需要按市级站配套设备

扩建

加强对县境内污染源的技术监测

800

 

2

青阳县

青阳县环境监测站

监测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标准化建设

500

 

3

青阳县

青阳县环境监测站

共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设备等

新建

提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能力

300

 

4

青阳县

青阳县环境监测站

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新建

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300

 

5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

仪器设备车辆配备

扩建

达到中部地区县级三级站标准

136

编制齐全,可开展常规项目监测

6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

县城、牯牛降风景区自动化监测站各1个

新建

达到、牯牛降风景区环境质量周报能力

300

有监测人员

 

 

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标准化建设

扩建

达到中部地区市级二级站标准

1000

 

(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共5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境监察大队

配套标准化监察设备,就园区特征因子需要,配套适用便携设备

扩建

加强对县境内污染源的监管

300

 

2

青阳县

青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标准化建设

500

 

3

青阳县

青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环境监察监控中心建设

300

 

4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

仪器设备车辆配备

扩建

达到中部地区县级三级标准

110

编制齐全,现有部分设备

5

 

池州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

标准化建设

扩建

达到中部地区市级二级站标准

500

 

(三)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共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境保护局

加入污染源在线监控,提高环境统计和污染源信息处理能力

新建

 

160

 

2

青阳县

青阳县环保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畅通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化水平。

200

 

3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

信息采集、录入、传输、输出设备

新建

达到中部地区县级站水平满足县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400

环保大楼在建,预留信息业务用房

4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畅通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化水平。

200

 

(四)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共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境保护局

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单位一起,共建多方位的宣教场所

新建

 

100

 

2

青阳县

青阳县环保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硬件设施配套,提高宣传教育手段。

200

 

3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硬件设施配套,提高宣传教育手段。

200

 

4

石台县

石台环保局

车辆、录音录像及输出设备

新建

达到中部地区县级站水平满足县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200

环保大楼在建,预留信息业务用房

(五)环境应急中心建设(共2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因应化工园区的应急处置中心,配套应急监测车辆,应急救助能力等

新建

 

1000

 

2

青阳县

青阳县环保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300

 

3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500

 

4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

应急监测、通信、扑救车辆、器材等

新建

满足县域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300

环保大楼在建,预留信息业务用房

 

(六)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共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提高污染物总量控制能力

400

 

(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共1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办公用房、仪器设备、车辆等

新建

提高固废污染控制能力

400

 

(八)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共4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东至县环境保护局

新建东至县环保大楼,解决环境局机关、各中心、监察大队办公用房、监测用房

新建

 

800

 

2

青阳县

青阳县环保局

3000㎡环境监测执法用房建设

新建

实现监测、监察用房标准化

1000

 

3

石台县

石台县环保局

2000平方米业务用房

新建

达到中部地区监测执法县级用房水平,满足全县环保工作需要

500

 

4

 

池州市环境保护局

1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

新建

实现监测、监察用房标准化

3000

 

 

 

 

 

 

 

 

 

  其他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共17个)

序号

项目所在地

项目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性质

环境效益预测

总投资

(万元)

备注

1

东至县

安徽华源纺织有限公司

节水

改建

节水10万吨,消减COD5吨

15

询企业吨纱用水量,比23.5小一半,则可以

2

东至县

安徽华尔泰化学工业公司

合成氨节水

改建


60

全成氨吨水用量可为50之一半。

3 

青阳县

县城绕城318国道拓宽

5.1公里道路,绿化等配套建设

扩建

降低交通噪声

15400


4 

青阳县

县城环城西路

3.0公里道路,绿化等配套建设

扩建

降低交通噪声

6000


5 

青阳县

青阳县人民医院

废水治理工程(日处理90t)

扩建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

60


6

青阳县

青阳县第二医院

废水治理工程(日处理90t)

扩建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

60


7

青阳县

青阳县中医院

废水治理工程(日处理90t)

扩建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

60


8

青阳县

青阳县红十字医院

废水治理工程(日处理90t)

扩建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

60


9

青阳县

青阳县博爱医院

废水治理工程(日处理90t)

扩建

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

60


10 

石台县

石台县医院

医疗废水治理

扩建

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200


11 

石台县

石台县中医院

医疗废水治理

新建

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150


12 

石台县

石台县金林木业有限公司

粉尘治理

扩建

粉尘等废气达标排放

150


13

石台县

天方茶业(集团)公司

粉尘治理

扩建

粉尘等废气达标排放

1000


14 

石台县

安徽石台县日新茶叶实业有限公司

粉尘治理

新建

粉尘等废气达标排放

200


15

石台县

石台县小河精制茶厂

粉尘治理

新建

粉尘等废气达标排放

200


16 

石台县

石台县东升鞋业有限公司

有机废气治理

新建

丙酮等有机废气治理

150


17 

石台县

石台县恒业水泥有限公司

6台大型布袋除尘器

新建

减少水泥粉尘排放1.4万吨,废气达标排放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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