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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38C/202004-00207 组配分类: 固体废物信息、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对违反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定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对违反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定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阅读次数: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4-2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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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措施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类型 备注
东环罚字﹝2020﹞2号 行政处罚 罚款 1、盛载危险废物蒸馏残渣的桶上未张贴标签;2、甲基苯胺仓库贮存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盐;3、危废库内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分区贮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以及第二款规定 东至德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913417217790525754 汪峻 罚款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 2020年1月13日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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