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907538XN/202005-00049 | 组配分类: | 房地产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擅自预售商品房(事项编码:117002003)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5-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条件)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依据 |
程序 公开 |
行政处罚方式 |
行政决定日期 |
1 |
**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预售 |
东城执决字〔2020〕1号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2020年3月24日,本机关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当事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商品房,自2019年3月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违规收取购房款共计23190098元,涉及160户购房户。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将收取的购房款全部缴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2、罚款92760.39元。 |
2020年5月9日 |
2 |
深圳***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
东城执决字〔2020〕2号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2020年3月24日,本机关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当事人作为**项目的销售代理公司,在该项目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下,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自2019年3月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违规销售商品房,涉及160户购房户。 |
1、处警告,责令停止违规销售行为,并将收取的购房款全部缴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罚款26000元 |
2020年5月9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