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69800/202012-00013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县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和动态清零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东水利〔2020〕22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解决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再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同步整改、动态清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不落逐户排查。
二、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为贫困户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根据排查结果,对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逐户确认贫困户饮水是否安全。对于每户贫困户的4项指标都要有具体的定量分析评价,并填写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排查单(见附件1),排查单须经现场调查人员与贫困户要共同确认生效;排查单经水利局核查确认后,汇总形成贫困户饮水安全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2);对于饮水有问题的贫困户,要逐户逐项分析原因,并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详见附件3);
三、排查整改时限
排查从本通知下发起开始,原则上到3月底前结束,极少数疫情严重地区可适当延迟至4月10日。各乡镇在排查中发现贫困户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要同步立即进行整改、动态清零。所有问题必须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确保每一户贫困户的饮水安全,确保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时不遗留问题。
四、建立台账
各乡镇要对所有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应以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排查所采集的定量评价资料为依据,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录入台账。贫困户饮水安全台账建立后,要及时与县级水利及扶贫部门沟通。
五、有关要求
1、树立底线思维。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的核心指标,关系到脱贫攻坚战任务的完成和脱贫攻坚的成色。各地要努力克服疫情影响,采取过硬措施,做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两战都打赢。
2、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人员组织。同时,密切联系扶贫、水利、卫健等相关部门,及时对接互通贫困人口动态信息、水质检测监测数据及排查整改进展等相关情况,加强部门协作会商,确保再排查和动态清零工作取得实效。
3及时报送资料。各乡镇在3月底向水利局报送《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排查单》,4月20日前报送贫困户《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排查统计表》、《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及相关资料。5月底前报送本次排查、整改、清零工作总结。
附件:1. 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逐户排查单
2. 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排查统计表
3. 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东至县水利局 东至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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