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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448989172/201707-00005 组配分类: 诚信管理
发布机构: 东至县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名称: 2017年度安全生产“黑名单”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7-15 发布日期: 2017-07-15
生效日期: 2017-07-15 废止日期:

2017年度安全生产“黑名单”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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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企业名称

管理依据

公布日期

管理期限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东至县香隅镇先发地板辅材厂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安委办〔2015〕1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皖安〔2016〕3号)、《池州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池安〔2016〕9号)、《东至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东安〔2016〕11号)

2017年7月15日

公布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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