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1904-00062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张溪镇财政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的报告(草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4-24 | 发布日期: | 2019-04-24 |
生效日期: | 2019-04-24 | 废止日期: | 2029-04-24 |
——2019年3月29日在张溪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镇财政分局局长 刘国清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张溪镇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大家审议。
2018年,我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本级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积极破解各种发展难题,实现了预期目标,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本镇地方财政税收收入125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005万元;非税收入245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05.1万元。在上级政府支持和帮助下,保证了本级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
2018年度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9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万元 ;农林水支出65.4万元。上解支出1149万元。项目支出977.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603.2万元,拆迁补偿374.5万元。
另外发放民生工程补助类和惠农资金 46项总金额3530.1万元。主要大宗的有:医疗保险县外住院补偿690.4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56.1万元;计划生育方面的奖励和补助等138.1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雨露计划42.2万元;新老村(居)干部报酬及生活补助305.3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738.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41.4万元;棉花目标价补和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70.1万元;扶贫贴息及小额信贷补助100万元;升金湖专业渔民临时过渡期补助27.7万元;贫困残疾人方面的补助64.3万元;退耕还林及生态林等林业方面的补助143.6万元;农村五保户及孤儿补助105.1万元;民政方面的优抚定补和义务兵优待金等补助260.3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53.1万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及医疗补助35.5万元。
另外通过转移支付,上级财政拨给村组集体运转经费144万元。
一事一议工程完成了22个项目点,受益村民组达169个,共投入资金173.3万元,争取财政奖补141.1万元。
2019年收入计划按照县人代会确定的保证目标为1200万元,按可比因素测算,结合上级补助收入,今年全镇一般预算收入2567万元。以支出项目类别分具体安排如下:1、基本支出442.9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3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8万元;定额公用支出24.8万元。 2、项目支出2124.2万元。分部门安排(1)政府运转经费2432万元;(2)计生事业费60.9万元;(3)文化事业费12.3万元;(4)农业服务费61.9万元。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财政收入增幅有所放缓,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依然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扎实做好各项财政预算工作,圆满完成2019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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