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1512-00002 组配分类: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香隅飞龙大酒店北侧地块规划 文号: 香政字【2015】102号
成文日期: 2015-12-21 发布日期: 2015-12-21
生效日期: 2015-12-21 废止日期: 2029-12-31

关于香隅飞龙大酒店北侧地块规划

阅读次数: 作者:香隅镇 发布时间:2015-12-21 00:00
【字体大小:

东至县住建委:

东至县香隅飞龙大酒店北侧地块,占地面积 853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拟对该地块提出以下规划条件:

一、用地规划要求

1、 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香隅镇城镇规划区S327北侧,东至道路,南临飞龙大酒店,西为私宅,北为道路;

2、 拟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酒店);

3、 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53 ㎡ (包括退让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数据为准);

4、 容积率:3.0;

5、 建筑密度:50%;

6、 建设用地控制高程:以S327相应段中心线高程为基准+30cm

二、建筑规划要求

1、 建筑使用性质:商业(酒店);

2、 建设控制规模:6000㎡;

3、 建筑控制高度:24米;

4、 建筑层数:地上八层;

5、 建筑退让:退东、北、西用地界线各1米;

6、 建筑间距:应满足采光间距系数1.25,并遵从退让各半的原则;

7、 竖向设计:沿S327一侧不得设计外阳台和影响观瞻效果的构筑物,建筑采用坡屋顶。

三、绿化景观河城镇环境规划要求

1、 绿地率25℅;

2、 建筑立面、色彩、造型均须有一定特色,色彩淡雅、清新,立面简洁大方。

四、交通规划要求

1、 主要出入口方位:东侧(规划中的道路);

2、 停车泊位: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泊位。

五、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

按相关规范要求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香隅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