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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1412-00009 组配分类: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12-31 发布日期: 2014-12-31
生效日期: 2014-12-31 废止日期: 2029-12-31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 作者: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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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据实按例结算。县计生服务站每月向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等情况,并提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单,经县级人口计生委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由县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将专项资金拨至县级定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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