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1412-00012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 名称: | 香隅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案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14-12-11 |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 年3 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全镇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社会面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集贸市场等场所,整治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
2、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各类节庆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整治违法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竹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3、重点排查集贸市场、家庭式商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堵塞等问题。
(二)全面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大对火灾高危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的监管力度,紧盯不放。对高危单位开展一次评估,重点场所签订一次责任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香隅派出所、香隅森林派出所、东至经开区消防中队要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尤其是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逐一熟悉一遍,全面提高初战控火能力。要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加强灭火救援装备、药剂、物资储备。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系列专项行动,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着眼于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知晓率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三、工作步骤
(一)“冬春火灾防控”1 号行动
1.行动时间:即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0 日。
2.行动范围: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机构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3.重点整治: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是否按规定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和搭建彩钢板等问题。
(二)“冬春火灾防控”2 号行动
1.行动时间:201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5 年1 月5 日。
2.行动范围:平安夜、圣诞节和元旦等涉庆的商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重点整治:是否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是否违法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节庆集会活动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
(三)“冬春火灾防控”3 号行动
1.行动时间:2015 年 1 月 6 日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
2.行动范围:商市场,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
3.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堵塞安全出口、违规住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
(四)“冬春火灾防控”4 号行动
1.行动时间:2015 年 2 月 17 日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
2.行动范围:春节期间涉及的各类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3.重点整治:是否存在违法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等问题。
(五)“冬春火灾防控”5 号行动
1.行动时间:2015 年 3 月 1 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2.行动范围:元宵节涉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市场、宾馆饭店、大型餐饮场所等。
3.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统一调度。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建立分片包干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在此专项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开展“领导定期检查消防安全”活动,对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冬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教委负责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民政事务所负责督导检查养老院;城建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等;交警六中队负责督导检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汽车和船舶;工商所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文化站负责督导检查歌舞厅、网吧等歌舞娱乐场所;计生服务所负责督导检查卫生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通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合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安全。各单位在检查中,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整治,要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附:香隅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联合领导小组名单
香隅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香隅镇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联合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张柏春
副组长:王金水、阮成友
成 员:余东和、赵庆文、余耀武、朱新亮、冯双根、王东、朱敏、石桂宝、吴俊、周卫民、李胡陪、胡清泉、徐廉、吴文峰、汪泽耀、王晶、倪杰、吴晶晶、陈磊、汪传胜、戴照、高志文、张文君、周文亮、何浩、杨丽君、徐亚堃、汪亮、凌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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