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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006-00097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张溪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示范合作社发展项目总结材料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张溪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示范合作社发展项目总结材料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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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溪镇共有县级以上的示范合作社共7家,其中罗国斌已不在经营,江金平放弃此次申报,此次上报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数量5家,其中县级5家。县级示范社同比增长5%,示范社年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同行业非成员农户,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以上,项目支持的每个示范社内当年新培育家庭农场数3个,示范社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100%,年度资金执行率90%,承担项目合作社节本增效水平5%,所在乡村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促进社员(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明显,示范合作社与成员(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比较完善,推进新业态新产业活跃,财政支持示范合作社(场)发展方式: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推进绿色发展。财政支持示范合作社(场)服务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能力,财政支持示范合作社服务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能力,多途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稳步提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促进示范社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效果明显,促进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示范社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0%以上,成员对项目合作社组织管理的满意度90%以上,贫困户成员对产业发展扶贫满意度90%以上。


张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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