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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1903-00024 组配分类: 垃圾治理
发布机构: 香隅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环境整治-垃圾治理】东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3-27 发布日期: 2019-03-27
生效日期: 2019-04-26 废止日期: 2029-04-26

【环境整治-垃圾治理】东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阅读次数: 来源:香隅镇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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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皖办发〔2018〕26号)和《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秘〔2018〕1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指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三大行动”为主抓手(“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三美东至”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区实施。根据山区、圩区、低丘地区特点,将北部圩区和南部山区分开治理,科学合理确定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采用专业整治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组合拳方式,注重长效管制,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以人为本、民主决策。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农村实际合理确定整治顺序和标准。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乡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采用奖励机制,广泛动员村民参与,共同整治村容村貌。

——规划引领、示范带头。坚持问题导向为主、目标导向为辅,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采取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合理有序安排整治任务。坚持示范引领、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坚决防止一哄而上、生搬硬套和盲目建设,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彰显特色、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气息,加强历史文化传承,融合农村生活新理念,综合提升村容村貌,凸显自然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保留住农村记忆。原则上北部片区以皖江风格为主,南部片区以徽派风格为主。

——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合理确定投资模式和运营方式,探索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加强村民自我管理,配合专业企业管理,坚决避免建成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坚持高位推动、持续加压,县级抓协调、抓督导,乡镇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0%、80%;完成自然村2.2万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有效建立,村民环保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第三方运营服务,覆盖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村。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每个乡镇选择2个行政村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试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以易腐垃圾、建筑垃圾不出村为目标,采取村民可接受的简易分类方法,引导农民从源头将果皮、树叶、厨余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到2020年基本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负责)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结合升金湖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河湖周边和水源保护地等敏感区域的环保要求,合理划定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加快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并结合农业生产就近消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积极推行秸秆还田和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模式。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绿色植保防控等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探索建立责任追溯体系,倒逼农药经营户、种养大户履行回收处置义务。(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2.2万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农民新建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卫生厕所要达到无害化标准。农村厕所改造按照“规范采购、规范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改厕实施管理,鼓励厕所进院入室,推进农户将粪液粪渣还田资源化利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对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都要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要达到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2019年,加快推进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接入市政管网,并全部正式投入运营。2019年对大渡口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并完善污水管网,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运营。每年完成50个左右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县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在广大农村面上,鼓励采用适合农村特点、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对中心村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启动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整治公共空间,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农村废弃房屋、断壁残垣,清理出的废弃无主宅基地收归集体,清理出的场地可作为基础设施或公共活动、绿化空间。动员村民自发整治庭院环境,保持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进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编制带有地域特色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尊重农民意愿,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等级和宽度,加快通村组道路建设,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问题,实现户户通。(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职责,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结合全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启动实施并持续推进河塘沟渠水系连通。2019年启动农村不良水体再排查并制定方案,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不良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充分利用村庄公共场所、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农田周边、山场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森林村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推进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墙挂、杆挂、树挂等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合理利用城市淘汰旧路灯,不搞“高大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居等卫生创建工作。(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农村特色保护建设。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街区保护力度,对省级及以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街区实行重点保护和适度开发利用,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创建全域旅游,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镇、街区创A级旅游景区。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物质、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以游兴业,以业促保。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特色村庄建设,围绕乡村旅游、生态田野、古桥民宿、休闲农业、红色教育等,打造一批具有环境优美、生态文明、民风醇厚、山川秀丽、宜人宜居的品牌村、精品村。(县住建局、县美丽办、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2018年底前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底前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0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以村庄整治需求为导向,以村民看得懂、会管理为目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立足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以农房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基本要求应纳入村规民约,在村内展示规划成果,确保规划能落地。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美丽办、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农村地区环境现有突出问题,以沿河、沿湖、沿路、景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范围,以杂物堆、柴火堆、垃圾堆、排污口、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为重点内容开展环境整治,完善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设施,提升道路、停车场、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生态环境修复,达到环境整洁、风景优美。明确整治期限、责任分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明办、县美丽办、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建设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实现村里的事村里人管。推行农村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依法依规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庄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农村改厕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聘请责任心强、有文化的“新乡贤”参与村内小型工程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局、县公共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突出群众参与,运用“一事一议”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民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管理作用,依靠群众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县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鼓励农民和村级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县文明办、县民政局按职责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三)提高农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和示范提高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深入开展党员示范户、文明卫生户、卫生村镇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整治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卫健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保障体系,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努力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资渠道,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县金融办、县人行东至支行负责)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项目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和先进技术、先进管理。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安东集团、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

(四)加强人才和技术支撑。着力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镇村干部、有管理能力的村民代表的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建立整治项目库。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谋划一批重点项目,构建从政策出台到项目落地环环相扣的工作链条,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推进。(各乡镇政府负责)

(二)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在发展意愿较强的村优先、高标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确定整治标准,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点、线、面渐次铺开并稳步推进。县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与县美丽办合署办公,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政策保障和督导考核。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办室、县委农办,各乡镇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导评估,县环保局等部门要把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将与省、市、县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住建局、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持优美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县团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重点任务分解表

2.农村厕所改造三年任务分解表

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4.规划编制管理三年任务分解表

5.村庄整治年度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单位

时限要求

 

1

巩固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PPP运营管理模式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19年12月

 

2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19年12月

 

3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4

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

县农业农村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5

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6

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

县环保局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7

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各乡镇政府

2019年12月

 

8

完成2.2万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厕所改造

县农业农村局、

县美丽办

县住建局、县卫健委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9

农民新建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项目,统筹配建卫生厕所

县住建局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

县扶贫开发局、县卫健委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10

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

县美丽办

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11

推动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县农业农村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12

加快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大渡口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县环保局

各乡镇政府

2019年12月

13

每年完成50个左右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县美丽办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14

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

县水利局

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15

基本消除农村不良水体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16

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17

整治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庭院环境

县美丽办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18

清理农村废弃房屋、断壁残垣

县住建局、

县美丽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19

推进规划设计下乡,提升农村建筑风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20

推进村庄绿化

县林业局

县美丽办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21

推进村庄公共照明

县美丽办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20年12月

22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县城管执法局

县文明办、县卫健委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23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县文旅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24

村庄规划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美丽办、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

2019年12月

25

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县住建局

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26

将村庄规划基本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27

基本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

美丽办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政府

2019年12月

28

筹措整合资金,加大财政投入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县金融办

各乡镇政府

持续推进

29

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县政府法制办

各乡镇政府

2018年12月

 

 

附件2

农村厕所改造三年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序号

县区

乡镇

总任务数

2018年

完成数

2019年

完成数

2020年

完成数

1

东至县

大渡口镇

3500

1700

1000

800

2

胜利镇

2000

1100

500

400

3

东流镇

1100

600

300

200

4

香隅镇

1700

600

600

500

5

尧渡镇

1900

600

700

600

6

张溪镇

2700

1000

900

800

7

洋湖镇

1500

600

500

400

8

葛公镇

1200

500

400

300

9

官港镇

1500

600

500

400

10

花园乡

600

200

200

200

11

木塔乡

800

200

300

300

12

泥溪镇

900

300

300

300

13

昭潭镇

700

300

200

200

14

青山乡

800

200

300

300

15

龙泉镇

1100

500

300

300

全县合计

22000

9000

7000

6000

 

附件3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区

乡镇

(街 道)

建设

类型

建设措施

完成时限

2018年

2019年

1

东至县

(14个乡镇,不含尧渡镇)

香隅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建成试运行

运行

2

木塔乡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建成试运行

运行

3

花园乡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建成试运行

运行

4

胜利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建成试运行

运行

5

洋湖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建成试运行

运行

6

青山乡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建成试运行

运行

7

张溪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8

葛公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9

官港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10

泥溪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11

昭潭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12

龙泉镇

新建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完 善污水收集管网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13

东流镇

新建

新建污水管网接入县污水处理厂

开工建设

建成并运行

14

大渡口镇

提标改造

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同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准备阶段

建成并运行

附件4

规划编制管理三年任务分解表

 

 

地市名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率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

村庄规划管理 覆盖率

1

东至县

100%

50%

70%

100%

 

 

 

 

 

 

 

 

 

 

附件5

村庄整治年度目标分解表

序号

县区

乡镇

行政村及农村社区

年度整治村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东至县
(214个)

尧渡镇
(22个)

禾丰村、永丰村、管山村、尚合村、徐村、西村、双西湖村、龙岗村、东山村、大碑村、董冲村、汪村、长岭村、汪街村、兰城村、永胜村、大庄村、黄泥村、高岭村、良田村、枫树村、乃滩村

禾丰村、永丰村、管山村、尚合村、徐村、西村
(6个)

双西湖村、龙岗村、大碑村、董冲村、汪村、

长岭村、汪街村、兰城村、永胜村、大庄村(10个)

黄泥村、高岭村、良田村、枫树村、乃滩村、东山村
(6个)

2

胜利镇
(21个)

瓦垅村、城北村、江心村、黄石村、方村、康桥村、姜东村、新军村、楼阁村、万岭村、联合村、先进村、南丰村、

桃源桥村、青云村、幸福村、湖滨村、横洲村、新华村、阜康村、吉阳村

瓦垅村、城北村、江心村、黄石村、方村、康桥村、

姜东村、新军村、楼阁村、万岭村、联合村(11个)

先进村、南丰村、桃源桥村、青云村、幸福村、

湖滨村(6个)

 横洲村、新华村、

阜康村、吉阳村(4个)

3

大渡口镇
(8个)

新丰村、大同村、新桥村、白沙洲村、杨桥村、新丰圩村、庆丰村、安全村

新丰村、大同村、

新桥村(3个)

白沙洲村、杨桥村、

新丰圩村(3个)

庆丰村、安全村(2个)

4

东流镇
(12个)

狭阳村、金山村、长岭村、城东村、张岗村、稠林村、龙王湖村、红叶村、

塔青湖村、密丰村、桥东村、长安村

狭阳村、金山村、长岭村、城东村、张岗村、稠林村
(6个)

龙王湖村、红叶村、

塔青湖村、密丰村
(4个)

桥东村、长安村
(2个)

5

东至县
(214个)

官港镇
(16个)

许村、官港村、秧畈村、杨村、黄柏村、

横岭村、民主村、古桥村、北城村、乌竹村、政元村、洪畈村、夏联村、

长溪村、新溪村、陈镇村

 许村、官港村、秧畈村、

杨村、黄柏村、横岭村
(6个)

 民主村、古桥村、北城村、乌竹村、政元村、洪畈村(6个)

 夏联村、长溪村、

新溪村、陈镇村
(4个)

6

龙泉镇
(14个)

下畈村、龙泉村、古楼村、曹村、新屋村、黄荆港村、松田村、何村、林丰村、让塘村、三源村、铁炉村、大板村、

高林村

下畈村、龙泉村、

   古楼村、曹村(4个)

新屋村、黄荆港村、松田村、何村、林丰村、让塘村、三源村(7个)

铁炉村、大板村、

高林村(3个)

7

张溪镇
(25个)

六联村、葛仙铺村、塔石村、白石村、

兰田村、湖光村、沉团村、东湖村、白联村、塘和村、火花村、仙亭村、阳山村、坦埠村、杨畈村、长畈村、土桥村、蓝水村、联盟村、历山村、侯店村、

梅树亭村、蒲塘村、

汪坡村、里湖村

六联村、葛仙铺村、塔石村、白石村、兰田村、

湖光村(6个)

沉团村、东湖村、白联村、塘和村、火花村、仙亭村、阳山村、坦埠村、杨畈村、长畈村、土桥村(11个)

蓝水村、联盟村、历山村、侯店村、梅树亭村、蒲塘村、汪坡村、里湖村

(8个)

8

昭潭镇
(8个)

思源河村、潭东村、官营村、永丰村、

营桥村、昭潭村、下塔村、龙潭村

思源河村、潭东村、官营村、永丰村、营桥村、

昭潭村(6个)

 

下塔村、龙潭村(2个)

9

木塔乡
(13个)

荣兴村、大田村、中园村、苏村、横山村、木塔村、茶溪村、郑村、祝山村、富丰村、梓桐村、荣胜村、畲师村

荣兴村、大田村、中园村、苏村、横山村、木塔村

(6个)

茶溪村、郑村、祝山村、

富丰村、梓桐村(5个)

荣胜村、畲师村
(2个)

10

东至县
(214个)

洋湖镇
(14个)

永济村、奠龙村、洋湖村、高山村、北山村、青峰村、泥黄村、金塔村、珠虹村、南山村、东风村、迭山村、龙丰村、八音村

永济村、奠龙村、洋湖村、高山村、北山村
(5个)

青峰村、泥黄村、金塔村、珠虹村、南山村(5个)

东风村、迭山村、

龙丰村、八音村
(4个)

11

香隅镇
(12个)

漕东村、同心村、花山村、中畈村、合延村、香隅村、香泉村、铜顶村、临江村、联峰村、白岭村、合阜村

漕东村、同心村、花山村、中畈村、合延村
(5个)

香隅村、香泉村、铜顶村
(3个)

临江村、联峰村、

白岭村、合阜村
(4个)

12

花园乡
(12个)

南溪村、源口村、新塘村、花园村、南安村、桃源村、合步村、胡村、栗埠村、老屋村、祠村、双河村

南溪村、源口村、新塘村、花园村、南安村、桃源村、合步村、胡村、栗埠村

(9个)

老屋村(1个)

祠村、双河村
(2个)

13

葛公镇
(16个)

葛公村、大源村、留铺村、洪方村、红旗岭村、大华村、永正村、同春村、天井村、仙寓山村、桥联村、兰潭村、徽道村、联塘村、梅树村、悦民村

葛公村、大源村、

   留铺村、洪方村(4个)

红旗岭村、大华村、永正村、同春村、天井村、仙寓山村、桥联村(7个)

兰潭村、徽道村、联塘村、梅树村、悦民村
(5个)

14

泥溪镇
(13个)

隐东村、泥溪村、宋阳村、西湾村、双龙村、元潘村、杨林村、官村、朱村、双溪村、水村、河庙村、中洲村

隐东村、泥溪村、宋阳村、西湾村、双龙村、元潘村、杨林村(7个)

官村、朱村、双溪村
(3个)

水村、河庙村、中洲村
(3个)

15

青山乡
(8个)

叶桥村、青山村、梅塘村、中村、东阳村、中城村、双河村、双港村

叶桥村、青山村
(2个)

梅塘村、中村、东阳村
(3个)

中城村、双河村、双港村
(3个)

合计

15

214

86

74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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