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22T/202103-00042 | 组配分类: | 职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香隅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上级政策】关于印发《池州市创业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生效日期: | 2019-09-18 | 废止日期: |
为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业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开创现代化绿色池州创新池州幸福池州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700个以上,稳定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425个。鼓励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完善和落实住房、就医、就学、落户等政策。完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5个企业人才培训班,培育若干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开展丰富多彩的“接您回家”活动,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100场以上,精准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建设市就业大市场,在广州等地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立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全方位推进在池就业创业兴业。
三、主要措施
(1)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行动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全市开发700个以上见习岗位,为有见习需求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机会,并按每月不低于1600元给予见习生活补助。
2.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稳定提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425个,吸纳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帮扶未就业毕业生基层就业。落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加强岗位人员管理,优化岗位人员工资结构,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
(二)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服务行动
1.鼓励并指导民营企业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各类人才项目,配合企业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2.贯彻落实《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池办秘〔2018〕139号)精神,对自2018年9月12日起我市新引进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及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等高技能人才,按《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实施细则》(池人社秘〔2019〕40号)兑现生活补贴、见习补贴、研修补贴、创业补贴、金融扶持、职称评审等政策。
3.组织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和自身发展现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重点引进我市产业发展所急需的紧缺高端人才,启动合作研发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组织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和自身发展现状,积极申报省级院士工作站备案,促进企业与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企业人才培训服务行动
完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计划开展非矿企业技改提升工作培训班、专精特新专题培训班、民营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示范培训班、两化融合及智能制造培训班、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专项培训等5个企业人才培训班。引导企业采取送出去、引进来以及自主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全员素质,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水平。
(四)创业就业综合服务行动
1.开展“接您回家”活动。为支持引导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开展以“助力创业就业,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接您回家”活动,从“情暖回家路”、“喜看家乡美”、“就业在池州”、“创业有未来”四个方面,让广大在省外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家感知家乡的发展和变化,了解家乡的就业信息和创业政策,引导更多的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支持更多的企业家回乡创业兴业。
2.开展“2+N”招聘活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65号)精神,统筹发布全年招聘计划,常态化开展“每周三就业招聘”“每周六人才对接”和特殊群体招聘、地方特色招聘等活动100场以上,并通过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就业qq群等各种平台广泛发布,促进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
3.建设市就业大市场。为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就业服务的要求,精准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整合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功能,按照市领导有关批示,利用现有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场所建设池州市就业大市场。拟新建的就业大市场设置公共招聘服务区、一站式窗口服务区、档案管理服务区三个功能区,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涵盖政策宣传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创业培训、失业保险等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建设内容,建成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的池州就业大市场。
完成时间:前期开展方案规划,待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搬迁后组织实施。
4.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在省外皖籍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立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帮助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开展各类宣传、咨询和招聘活动等,更好地为省外皖籍农民工提供服务。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销售渠道的农民工等人员,顺应产业转移趋势和潮流,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创业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纳入重要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进度,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协同,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行动方案的顺利落实。
2.加强督导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动态督查、定期通报”的要求,定期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快不优、社会认可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如期取得成效。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企业和求职者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宣传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物,大力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全面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兴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