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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1909-00053 组配分类: 垃圾治理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工作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告居民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工作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告居民一封信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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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在您的积极支持、参与配合下,洋湖镇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但乱仍乱丢垃圾、乱泼污水、出店占道经营等不文明的行为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镇的形象和发展。为此,按照市县文明委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具体要求,根据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强加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前三包区域:所在门店前对应的台阶、人行道、树地等。

  二、门前三包责任:做到区域内卫生整洁、市容美观、秩序良好。

  1.每天清晨开门后洒水降尘,对地面彻底清扫一次,并全面保洁,随脏随扫,做到不乱扔、乱丢、乱倒垃圾、废弃物,不乱泼污水,及时清理清除门前积水、积雪和纸屑等,严禁将垃圾(垃圾袋)堆放在果皮箱口、垃圾箱外或丢放在树地、人行道或其他隐蔽角落。

  2.拖布、水桶、簸箕、笤帚等卫生工具放入店内,严禁放置在门口、树地内或吊挂在树枝上,不得在店外堆放物品物料、晾晒衣物,不得在窗台吊挂或堆放物品。

  3.从事餐饮服务也的要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不得使排放的油烟污染周边环境;空调机、泠凝器、排风机等噪声排放应符合标准,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4.墙面、厨窗、招牌、广告牌等应保持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发生破损、脏污及时修复或按规定更新,不乱写乱画、乱设广告牌,严禁在墙面、门窗和树木、电线杆或其他设施上粘贴、悬挂广告、条幅(横幅)等,及时清除野广告。

  5.装饰装修活动应围栏作业,将物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运,不破坏市政公用设施,不擅自破门开窗、改变原建筑结构。

  6.不得在店外加工、修理、组装、销售物品,不跨门占道经营,引导顾客将自行车等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划线内。展销促销活动和公益宣传应按照规定面积、时间和要求有序开展,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7.爱护花草树木,不得在树池内倾倒污水,不栓绳挂物,攀枝摘花,践踏草坪,不占用绿地,不破坏绿化和休闲设施。

  三、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城市是我家,美丽靠大家。请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您作为一个民的责任和义务,为共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洋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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