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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1904-00021 组配分类: 垃圾治理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工作方案】洋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4-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工作方案】洋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0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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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省农办、农业农村厅等18个厅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工办〔2019〕2号)精神落实,按照《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以及《东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按照《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及《东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洋湖镇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按规范要求全部清除,人畜混居有效治理,村庄绿化美化大幅提升,农家庭院整洁卫生,村民清洁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普遍形成。

三、行动原则

——镇级抓总、多方参与。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全镇所有行政村要重点做好村庄内“五清一改”。

1.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2.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4.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5.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6.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各村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环保相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乡镇可在完成“五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村庄内部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2019年2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启动实施。各村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各村要抓住关键节点,积极开展“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新春”和“清洁乡村在行动、美化家园迎国庆”等主题活动,充分发动群众集中整治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各村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并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干部包村,村支两委干部包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村组干部包户,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执行责任。行政村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设立公开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长效机制。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结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河(湖)长制、林长制,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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