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2004-00107 | 组配分类: | 改水改厕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改厕工作】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县级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委会:
为做好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农村改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现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县级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给你们,请各村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提前组织学习,为互查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县级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
青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皖农社函〔2020〕239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改厕
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县级交叉互查
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农村改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自4月起,每月组织改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开展县级交叉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目的
通过交叉互查方式,组织有关县(市、区)相互学习借鉴排查整改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排查整改工作责任,健全机制、落实措施,评估排查整改成效,坚决防止排查走过场、整改走形式,确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按时保质全面完成农村改厕存量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二、互查内容
对照《方案》,对2017年以来农村改厕、2016年以来美丽乡村和2017年以来自然村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农村公共厕所、户厕存在问题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互查,重点检查《方案》要求事项落实情况。
(一)排查整改工作是否有组织部署、有工作机制、有实际进展、有阶段成效。
(二)排查是否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项、全覆盖,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对“零报告”的村和排查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复核,做到谁复核、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县级抽查复核村的比例不低于50%。排查结果是否真实,是否依然存在其他问题或其他新产生的问题。
(三)县(市、区)是否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并实行挂牌督办,是否从实际出发,拿出切实管用的整改办法和操作方案。是否明确整改验收程序,是否对照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把群众满意和签字认可作为整改标准。是否建立群众投诉问题处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是否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应改尽改。乡镇是否建立问题清单(存在问题)、任务清单(整改措施)、标准清单(整改效果)、责任清单。
(四)已通过县级验收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
三、互查时间
4月上旬开始,每月30日前完成互查工作,直至6月底前整改结束。
四、互查方式
(一)确定抽查点。按照“每个县(市、区)每月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2-3个村民组逐户查看,每个村实地查看户数不少于20户”的原则,由带队的县(市、区)根据对口检查县(市、区)提供的改厕到户清单,确定抽查乡镇和村。互查期间,确保每个有改厕任务的乡镇必查一次。
(二)衔接互查事宜。带队检查县(市、区)在出发前,确定好抽查乡镇名单及需要提供的台账资料。被检查县(市、区)指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陪同。抽查村组名单现场确定。
(三)现场查看。对照互查内容逐户查看改厕户是否存在问题、群众是否满意等,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见附件1、附件2)。
(四)查阅资料。查看排查整改工作台账及“四个清单”建立情况,填写资料调阅情况表(见附件3)。
(五)提交互查报告。每月互查结束后,要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互查报告,由市级汇总后形成对互查市的总体报告(格式见附件4),于次月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六)通报互查情况。省级将各地互查情况纳入对各市的月通报内容,并对互查情况进行省级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对互查不细不实,讲情面、走过场的行为,一经核实一并予以通报。
五、人员及分组安排
(一)人员安排。各县(市、区)选择熟悉改厕业务的同志,成立3-4人的互查工作组,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可联合住建、卫健等部门开展。市级做好指导和汇总工作。
(二)分组安排。每个县(市、区)对口督查1个县(市、区)或者任务量较小的2个县(市、区),由市级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5)
六、有关要求
(一)提供改厕到户清单。各市将2017年以来所辖县(市、区)改厕到户清单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提供给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到对应互查市,由市分配至对应县(市、区)。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交叉互查,精心组织和协作配合。请各市明确1名熟悉情况的联络员,具体负责交叉互查期间报送县级抽调人员名单、改厕到户清单、工作信息收发、互查情况汇总反馈等。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市要对县(市、区)互查人员集中(可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一次教育培训,重点学习中央及省改厕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要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廉政和公务活动要求作为培训内容之一。交叉互查期间,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规范开展检查工作,做好自身防护并配合当地新冠疫情防治工作安排。交叉互查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随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反馈。
联系人:张凤芝、盛小南;电话:0551-62650882;邮箱:ahncshsy@163.com。
附件:1.户改厕现场检查情况表
2.公厕现场检查情况表
3.交叉互查资料调阅情况表
4.XX市对XX市交叉互查情况报告
5.市级交叉互查安排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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