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81073009H/201712-00006 | 组配分类: | 耕地地力保护 |
发布机构: | 木塔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东至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 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7-12-17 | 发布日期: | 2017-12-17 |
生效日期: | 2017-12-17 | 废止日期: |
东至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
政策解读
根据《东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现就20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申报以奖代补什么时候开始?
答:每年 12 月底之前申报上一年度流转补助资金。对逾期申报的,不予办理。
二、问:申报以奖代补的乡镇、村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流转的土地必须是全县范围内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即农村二轮承包耕地);
2.流转的土地必须是当年新增的,且集中连片规模经营达100 亩(含100 亩)以上;
3.流转土地的期限在3 年(含3 年)以上,且必须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流转土地所涉及流出户的首年租金应足额支付到户;
5.流转的土地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6.流转的土地需及时报村和乡镇农村土流转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三、问:2017年以奖代补标准执行多少?
答:1.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乡镇给予每亩10 元工作经费补贴(其中市财政补助5 元/亩,县财政补助5 元/亩),用于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指导、服务、信息收集发布,购建办公和服务设备;
2.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居)给予每亩20 元工作经费补贴(其中市财政补助10 元/亩,县财政补助5 元/亩,所在乡镇财政补助5 元/亩),用于土地流转信息上报、协调流转双方利益、接受农户流转委托、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问: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渠道是如何确定的?
答: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组成验收评审组对相关乡镇、村进行核查验收后,共同提出评审资金补助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县财政局拨付兑现县级补助资金到各相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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