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69Y/202010-00045 | 组配分类: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洋湖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光伏扶贫】2020年洋湖镇泥黄村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洋湖镇泥黄村电站由县扶贫开发局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开展电站相关的运维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要求,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务工增收的影响,统筹做好泥黄村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工作,精准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贫困户基本情况
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59户108人,其中低保户27户46人,五保户22户22人。
二、分配要求
经村两委商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将投入县集中建设黄泥湖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20年固定收益进行分配。收益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分配。
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2020年泥黄村共计开发公益性岗位5个,其中护路员2个,岗位人员:潘长海、夏志杰,护林员1个,岗位人员:杨吉芳、保洁员2个,岗位人员:金建红、刘金连。
四、光伏收益分配具体方案。
1、分配项目
根据泥黄村集体经济薄弱、资产收益不高的现状,决定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县黄泥湖集中光伏电站项目的分红收益对泥黄村的小型公益性事业及贫困户进行补助。按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东至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拟将泥黄村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金的20%用于村集体小型公益性事业,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2、分配原则
一是摸清情况:组织村两委干部分片走访贫困户,对家庭成员健康、劳动能力、收入支出和受疫情影响的轻重等情况进行调查,确定光伏收益贫困户类型。二是民主评议:经入户调查,根据贫困户贫困程度,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残疾人贫困人口倾斜。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残疾贫困人口倾斜。村两委研究方案后,广泛征求贫困群众意见,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分配方案决议。三是公开公示:对分配方案、评议过程、评议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分配方式
一、光伏收益金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光伏收益金的20%用于村集体小型公益性事业。
由村委会编制“泥黄村光伏收益分配打卡发放花名册”,通过村委会代发资金账户,直接打卡发放到每位贫困户户主的账号。
四、加强对光伏收益扶贫工作的管理
1、加强村股权和贫困户股权管理。每年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和优化,确保光伏收益分配向弱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倾斜。同时要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收益分配等情况。
2、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要定期组织开展自查,确保村级资产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光伏收益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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