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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427/202004-00104 组配分类: 垃圾治理
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垃圾清理】胜利镇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垃圾清理】胜利镇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2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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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胜利镇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组织:

现将胜利镇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胜利镇委员会

胜利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胜利镇党建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东至县《关于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东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县委书记项目”在我镇做实抓细,持续巩固2019年度镇党委“书记项目”成果,有效扭转我镇圩区乡镇脏乱差局面,建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现“干干净净迎小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各村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的现状,全面摸排、发现问题,形成清单、分析问题,建立台账、解决问题。以问题倒逼整治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坚持党建引领。各党组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大实事,牵头管总。制定攻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镇直各单位、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综合施策,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团结各方力量。各党组织要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发动一切可发动的人员,形成镇村干部牵头,流动党员、志愿者、乡村贤达、致富领头人、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特色、人情地貌、群众习惯、工作基础,搞好调查研究。各村坚持因村制宜,细化每个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分期实施工作任务。

坚持创新举措。以德治强化村民素质教育,以法治约束村民行为,以自治丰富组织活力,发挥“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提升乡村价值。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生态环境优化美化,乡风文明向好向善,让人们记得住乡愁,让农村更像农村,使乡村生态价值、生产价值、文化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和提升。

三、主要任务。

2020年底,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有效建立,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贯彻落实县《关于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中各项任务。大力整治“一户多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处理及时,农村旱厕改造率85%;农村庭院做到室内“五净”(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院内“五无”(无柴堆、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提高秸秆粉碎还田率;家畜家禽规范圈养,粪污资源利用;落实路长制、河(湖)长责任制。

四、方法步骤

(一)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2020年4月10日前)。召开全镇动员会,广泛动员全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村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短板,细化方案,形成问题、整改、责任“三清单”。

镇村组建宣传队伍,灵活运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等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发挥党员的主力军作用,建立“党员+群众”工作机制,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在外乡贤、妇女、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我镇乡贤引领示范作用,广泛调动全镇在外务工人员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在全镇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大攻坚声势。

(二)突出党建引领,建强先锋堡垒。按照“体系化、网格化、信用化”要求,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堡垒作用优化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体系、基础设施体系、评价考核体系,推动信用村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提升的融合,发挥好“小”网格“微”治理“大”作用。切实把堡垒建在项目上、让党旗飘在阵地上、让党员冲在火线上,各党组织和党员的形象印在群众心坎上。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突出重点领域,狠抓任务落实(4月10日-10月底)。集中近7个月时间,全面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严格压实责任,网格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重点突出对国道沿线、高速沿线、长江岸线、升金湖主干道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突出问题的排查,形成清单、分析问题,建立台账、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

(四)分类开展评比,强化结果运用(5月-12月上旬)。制定分类考核评分细则(细则见附件),针对普通农户、党员干部户、集镇区商户进行季度考核,镇抽调人员成立评比组每季度开展检查评分。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6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各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核评分情况将如实在信用户等级评定,低保评定,党员评优,“劝耕贷”审核,以及户内人员各项政治审查材料中反映。镇村干部(包括扶贫专干、计生专干、后备干部)户、党员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核评分优秀率以及普通农户考核评分的平均值将作为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放大包村作用,形成攻坚合力(5月-12月上旬)。每个月确定人居环境整治的攻坚行动,各村联合包保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域统筹,逐个攻坚,逐步整治,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维护相结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形式主义,杜绝一阵风。包村干部指导各村尽早谋划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因村制宜,自主创新治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加大美化绿化力度,有效利用村庄闲置土地,提炼村庄文化内涵,提升村庄生态价值、生产价值、文化价值,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六)强化法制教育,保障整治成效(长期坚持)。把法治宣传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结合,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罚到位。

五、督查考核

1.组织考核,社会化参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广泛吸纳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商户代表、商会会员代表、退休教师等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季度21个村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大格局

2.分类管理差异化考评镇党委根据各村人居环境基础条件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考核,确保考评活动公平公正。针对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和村人口规模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村、人口3000以上的村,人口3000以下的村三个方阵进行考核评比。

3.结果运用,常态化管理。通过月督导、季互评、年验收等考核手段评定名次,21个村整体验收达标,综合考核排队,对考评排名前位的村村干部绩效工资提高15%,考核排名倒数的村,村干部绩效工资扣除15%;针对党员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中不及格的,所在党支部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针对村干部户在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工作中表现情况,会同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一并纳入2021年度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前置条件;其他公职人员户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中评分不及格的,镇党委将其在该项工作中的表现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建议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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