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427/202008-00061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 |
发布机构: | 胜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河长制】胜利镇“四个到位”落实河长制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建设美丽河湖,胜利镇“四个到位”筑牢工作基底。
一是认识到位,村级河长是河长体系中的最基层,也是河长制落实的直接参与者,要树立前瞻性,在保护河流的前提下寻求发展。
二是排查到位,各村要强化巡查制度,严格管控河湖“四乱”问题,充分利用河长通APP巡河,每周巡河不得少于一次,并建立巡河台账。
三是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镇河长办公室,镇河长办公室对已整治的问题,要定期组织“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和问题反弹。
四是责任到位,村级河长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明白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会承担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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