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河(湖)长制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427/202008-00061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胜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河长制】胜利镇“四个到位”落实河长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河长制】胜利镇“四个到位”落实河长制

阅读次数: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24 10:37
【字体大小: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建设美丽河湖,胜利镇“四个到位”筑牢工作基底。

一是认识到位,村级河长是河长体系中的最基层,也是河长制落实的直接参与者,要树立前瞻性,在保护河流的前提下寻求发展。

二是排查到位,各村要强化巡查制度,严格管控河湖“四乱”问题,充分利用河长通APP巡河,每周巡河不得少于一次,并建立巡河台账。

三是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镇河长办公室,镇河长办公室对已整治的问题,要定期组织“回头看”,杜绝虚假整改和问题反弹。

四是责任到位,村级河长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明白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会承担什么后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