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93F/202012-00119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发布机构: 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0 09:45
【字体大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