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26H/202405-00115 | 组配分类: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政策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2.补贴标准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4.申请材料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凭证等
5.办理流程
5.1申请: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供申请材料;
5.2受理: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财政局审批;
5.3发放: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
6.乡镇办理地点:东至县大渡口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咨询电话:0566-80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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