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1906-00058 | 组配分类: | 垃圾治理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人居环境整治】张溪镇“四个举措”全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统揽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张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材料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协调调度及工作进度通报。
二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张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张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分“五清一改”具体任务,明确各级责任及时限要求。镇村签订《张溪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县级方案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是注重长效,健全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四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会议、横幅、宣传栏、微信、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动员村民主动参与。通过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各类评选活动,树立榜样,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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