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1907-00036 | 组配分类: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9〕8号)文件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和就业局势稳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我市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贴息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请各地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抓紧做好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调整工作,各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工作。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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