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2404-00069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等情形的
3. 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办理方式:(一)申请人员在窗口或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通过后,进行基金划转事项,并告知申请人转移结果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需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青山乡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青山乡劳保所;皖事通APP
11.监督投诉渠道: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25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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