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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7115084T/202404-00069 组配分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机构: 青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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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等情形的

3. 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办理方式:(一)申请人员在窗口或网上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通过后,进行基金划转事项,并告知申请人转移结果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需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青山乡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青山乡劳保所;皖事通APP
   11.监督投诉渠道: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25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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