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7115084T/202404-00067 | 组配分类: | 丧葬补助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发布机构: | 青山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丧葬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遗属待遇申领办理指南 )
二、事项简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青山乡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青山乡劳保所;皖事通APP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52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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