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丧葬补助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索引号: 1134182177115084T/202404-00067 组配分类: 丧葬补助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青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丧葬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丧葬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15:45
【字体大小:


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遗属待遇申领办理指南 )
   二、事项简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青山乡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青山乡劳保所;皖事通APP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6-52908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