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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369Y/202011-00034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洋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政策与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政策与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11-06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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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桔杆综合利用,不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

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全县核准的补贴面积,予以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2017年、2018年标准为85.62/,2019年标准为86.55/. 2020年标准亩均8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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