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49XM/202012-00173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昭潭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昭潭镇抗旱供水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昭潭镇位于东至县南部山区,辖8个行政村、全镇有耕地面积2.9万亩,常住人口2.2万人,地表水日渐枯竭和饮用水源水污染日趋严重,昭潭镇居民饮用水形势更加严峻,造成的损失也愈来愈大。为此,在正确认识和掌握不同时期干旱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抗旱供水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工作前瞻性,提高我镇干旱供水工作的主动性,防患于未然,是解决干旱的有效途径。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规范全镇抗旱工作秩序,增强全镇应对和高效处置干旱供水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旱缺水造成的损失,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镇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镇实际而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昭潭镇干旱时预防和供水应急处置,连续无雨日大于10日以上的各类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昭潭镇居民的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昭潭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对日常应急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处置好可能导致的隐患事故。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昭潭镇干旱供水应急机构。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水利、农业、农机、食品、学校、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对昭潭镇的干旱供水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援。
二、等级划分
按照昭潭镇干旱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预警等级由镇人民政府分析、评估后,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
(一)特大干旱
当昭潭镇连续4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8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二)严重干旱
当昭潭镇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4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三)中度干量
当昭潭镇连续2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2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四)轻度干量
当昭潭镇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10%以上的人畜饮水发生困难。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昭潭镇干旱供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昭潭镇干旱供水突发事件。昭潭镇设立干旱供水应急分队,负责镇干旱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1、昭潭镇干旱供水应急机构与职责
昭潭镇人民政府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发根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利的副镇长李向阳担任,成员由武装、水利、国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任嘉玲担任。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干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昭潭镇干旱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供水应急措施;
③负责向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报告发生干旱的准确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④审定全镇干旱供水的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⑤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农业、农机、水利、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昭潭镇干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干旱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干旱调查、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水利站:负责全镇各类排灌站的维修和保养,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适时向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全镇蓄水及缺水情况。协调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镇抗旱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负责农作物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并实施农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合理调整农作物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适时向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农作物旱情。
林业站:做好林业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实施林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旱灾救助款物;组织指导旱灾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镇党政办:要强化交通管理,实行交通运输的统一调度,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船只)。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等的紧急运输。
卫生院: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派出所:维持灾区正常秩序,确保抗旱设施正常使用及救灾物资安全,防止各种纠纷。
财政分局:紧急提供抗旱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抗旱资金安排、拨付。
国家电网昭潭所: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并保证灾后电力设施的抢修。
武装部:负责组织预备役民兵人员执行重大抗旱任务。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任务。
2、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昭潭镇人民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水利站负责全乡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公开的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镇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二)监测信息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在先期进行技术处理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向昭潭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所报告。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昭潭镇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昭潭镇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昭潭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将昭潭镇供水安全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作为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当地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部门对参加昭潭镇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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