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427/201906-00019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胜利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胜利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6-27 | 发布日期: | 2019-06-27 |
生效日期: | 2019-07-05 | 废止日期: | 2029-07-05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严防辖区内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胜利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切实保护辖区内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以辖区内危险水域为重点,开展日常巡查,全面防控,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各村(居)、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如分工调整,也需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召开村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镇防溺水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落实防控责任。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当前防溺水工作开展精心安排。各村各相关单位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时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施救。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主要交通要道、主要水域及易发溺水事故地段悬挂横幅、树立警示标牌、上门发放宣传单,学校开设溺水安全教育课、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广泛宣传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群防群控的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控工作。
(三)全面排查溺水隐患。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各单位自查的形式对辖区内池塘、水库、河流、江边、建筑工地水坑等水域进行排查,对重点水域设立禁止游泳警示牌,设置隔离带,各村确定专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进行巡逻,有效劝阻青少年儿童下水游泳,及时处置突发事故,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家访活动。由镇联系村负责人带队,教师、村、组干部参加,联合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状况,开展防溺水面对面教育,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承诺书。
(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1、村委会职责
(1)在村庄主要公众场所张贴标语,进行广泛宣传。
(2)负责对辖区内的水域设立警示牌,确定一名专职监管员开展日常巡查。
(3)按照分片实行包保责任制,配合监护人、学校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4)组织村民组长及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五老人员”开展溺水宣传和日常巡查。
(5)及时发现和报告溺水事故,组织抢救。
2、中学、小学职责:
(1)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在暑假期间注意的安全问题,特别是预防发生溺水事故,精心布置。
(2)向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了解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带来的极大危险性,提醒学生家长要尽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
(3)组织教职工对每一名学生进行一次家访,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和维护学生安全意识,使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监管、预防孩子溺水的责任,并做好家访记录。
3、村职责:
(1)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演练。
(3)及时参与溺水事故抢救工作。
4、派出所职责:
(1)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在隐患场所设立警示标牌或标记。
(2)加大危险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3)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5、修防段职责:
结合防汛工作,对管辖范围内各水域特别是江外边各方塘设立警示牌,所承包方塘的责任人每天落实巡查工作。
6、部门职责:
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各村防溺水日巡查工作开展;及时通报事故发生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溺水事故抢救用车及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室:负责制定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联合开展家访活动;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水利站:负责督促各村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设立警示标牌,组织防汛抗旱服务队开展危险水域日常巡查。
安监分局:负责对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落实溺水防控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形成的危险水坑、水池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隔离带和警示标牌,对存在隐患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人员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教育、监督及巡查工作。
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与留守儿童母亲建立联系,告知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义务;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
团委:负责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防溺水结对帮扶活动;配合村、学校、监护人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五、相关要求
在开展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各村各单位及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特殊作用,努力形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溺水防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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