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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49J/202005-00106 组配分类: 改水改厕
发布机构: 官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官港镇:“绣”出乡村“生态文明花”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生效日期: 2020-05-27 废止日期:

官港镇:“绣”出乡村“生态文明花”

阅读次数: 来源:官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5-2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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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村庄+村民”上穿“针”引“线”,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坚持把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乡村的重要举措,把“放线点”放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民主体”规划图上。成立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指挥部,出台《官港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时间表” “任务清单”和“路线图”。利用微广播、固定宣传牌、标语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信公众号、镇村微信和QQ群等新媒体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森宣传氛围,逐步提高全民创森意识。

在“乡镇+财政+项目”上描“图”布“点”,打造特色美丽乡村。进一步铸就农村发展的新引擎,激发乡村振兴强劲动力,强力推进特色美丽乡村建设,将“布线点”布在“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上。通过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实现项目施工既符合规划和质量要求,又体现地方特色,同时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通过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如许村村、横岭村等生态文明自然美、科学规划布局优、生产发展殷实的特色乡村。

在“乡镇+组织+整治”上对“图”放“线”,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破解“干部干、群众看”现象,该镇将“落线点”放在群众门前整治上。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构建镇、村、组、户“四级”整治网,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并对农户家庭环境卫生和参与环境整治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记录,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文明家庭评选、信用户等级评定、低保动态调整、“劝耕贷”审核等工作有机衔接,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形成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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