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18N/202504-00097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尧渡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东至县尧渡镇社会养老中心安全责任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安全工作由院长刘少和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金顶担任,副组长由严良军、吴腊霞担任,成员为何承萍、张月丹、吴冬兰、王陆华、刘世英、章青华。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不定期宣传安全知识,警醒各部门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深切理解“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3、护理员及院民安全责任制度。
(1)院民的安全工作由护理员负责,全体人员共同配合。
(2)院民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具。
(3)居室内电线禁止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护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使用期限,及时更替。
(6)护理员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居室,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4、食堂安全责任制度
(1)食堂安全工作由炊事员负责,经常参加安全教育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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