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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象为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桔杆综合利用,不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
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全县核准的补贴面积,予以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2017年、2018年标准为85.62元/亩,2019年标准为86.55元/亩. 2020年标准亩均8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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