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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77115084T/201912-00202 组配分类: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发布机构: 青山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民 / 其他
名称: 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10
生效日期: 2019-12-10 废止日期:

2019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青山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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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由中央、省、县级财政按5:4:1比例承担,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按“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下达;

2、县财政另外安排20%的工作经费(县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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