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006-00109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名称: | 【促进就业】定了!东至这两个地方可以摆摊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5月28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讲话精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为满足群众实际需要,方便市民生活,经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城区设置2处临时便民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设置地点
1、新河大坝(环城西路旁,南到与瓦垄路接口,北至桥头,两头已封闭)
2、经纬左岸小区临河广场至尧城水岸小区临河广场
二
手续办理
便民市场经营时间为每日18:00-21:00,无需报名。凡本县居民,可自行前往在指定区域内设点经营。每个经营户只能占用一个摊位,摊位占地宽度不得超过3米。
三
禁止事项
禁止经营项目:
各类小吃、烧烤、瓜果、蔬菜、畜禽产品及水产品。
温馨提示:
1、县城四个瓜果市场已于6月1日开放:红森熙园菜市场门前广场、原击壤桥苗木市场、交警一中队大门旁、金字牌农贸市场;
2、蔬菜及各类畜禽产品、水产品请进入菜市场经营。
四
规范要求
1、各经营户必须严格服从城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在指定区域摆摊设点有序经营,不得占用绿地摆放物品。在规定时间出市、收市,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因场地有限,开放经营期间,未经批准,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该区域停放;
3、严禁使用喇叭宣传,禁止私自乱接电源线;
4、经营户负责本摊位经营过程中的卫生保洁,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东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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