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012-00079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名称: | 雨雪、大风、降温天气预警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时间:2020年12月12日21时 |
灾害预警〔202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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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级别) |
雨雪、大风、降温天气预警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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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影响,13至14日我县有雨雪天气过程,并伴有大风和降温。13日下午起冷空气开始影响我县,偏北风力逐步增大到4~5级、阵风7~8级。13日夜里我县将出现今年以来首场大范围降雪,中部大雪,平均积雪深度1~5厘米,山区可达5~10厘米。13-14日我县平均气温将下降8℃左右,冷空气过后,我县最低气温将达-1℃左右,山区-3℃左右,15日早晨将出现薄冰。16日开始,暖湿气流增强,气温略有回升,我县仍有降水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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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全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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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 要求 |
一、县气象部门要加密气象形势分析频次,随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准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乡镇要加强境内村村通公路和重点区域道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要围绕重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城区低洼易结冰路段和交通渡口,做好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对重点位置设立醒目标识标牌,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畅通。 三、县广播电视台要会同县气象局共同做好气象公告预警发布工作,通过滚动字幕提醒公众做好防寒保暖,严防室内烧炭取暖一氧化碳中毒等意外情况发生;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适时做好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生产生活提示工作。 四、各乡镇要会同县民政局充分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天气状况适时组织各地危房户、留守儿童、散居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及时进行转移安置,同时认真抓好敬老院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雨雪期间特困群体生命安全。 五、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提前督促相关企业和农户做好农业种养大棚加固、防冻、覆盖、收储等管理工作;县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农贸大棚、大型户外广告、临时搭建物等进行安全检查,针对降雪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对城区公交站台、行道树、农贸大棚等重点区域进行积雪清理,减免灾害发生可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县应急部门共同督促辖区企业做好雨雪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除雪防冻工作。 七、县发改、住建、供电等单位要迅速督促县内燃气公司、供排水公司、供电站所开展设施设备检修,做好雨雪天气公共设施保障工作,保障群众生活需求。 八、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和重点商场的检查力度,加强雨雪天气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 九、县教育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实施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十、如遇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告(0566-529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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