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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
三、办理材料
无需材料(除特殊要求外)
四、办理流程
电话、网络联系或现场咨询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地点
东至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七、咨询电话
0566-5292986、529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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