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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以户为单位。2019 年度补贴标准:1人户按 20 平方米/户,2 人户按 30 平方米/户,3 人户按 45 平方米/户,4 人户及以上按 60 平方米/户标准补贴。低保(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按 8 元补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 5 元补贴。月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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