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93F/202011-00020 | 组配分类: | 林长制 |
发布机构: | 张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张溪镇全面落实林长制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东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森林总量和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为把东至绿水青山真正建成金山银山,决定在全镇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19年9月底前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25个村、1个居委会所有森林区域;完成人工森林抚育1500亩;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林农年收入增幅超过10%。到2020年,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生产生活稳定,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成功实现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实现可持续经营。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级总林长由镇长担任,常委副总林长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担任。各联系村干为镇级林长,实行镇干联系村制度。各村结合实际,比照成立相应组织。
2.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为镇组织、武装、宣传、政法、统战、纪委、党政办、妇联、教办、派出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林业站、卫生院,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干部为联络员。
3.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大渡口镇林业站,由汪欢喜任办公室主任,业务主办人员任副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
4.各村根据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建立相应林长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职责
1.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指导、总调度。
2.常务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3.林长职责。牵头联系村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6.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林长联席成员单位应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1)组织 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2)武装 负责组织民兵、民兵预备役参加国土绿化,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宣传 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设成效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
(4)政法 组织、协调、指导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统战 负责组织各民主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支持并参与林长制工作。
(6)纪委 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依法追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责任。
(7)司法 依法受理、审理重大涉林刑事、民事及行政等案件。
(8)党政办 负责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9)妇联 组织和领导妇联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活动。
(10)教育 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11)森林派出所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12)财政分局 将镇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协调森林(湿地)保护资金,拓展林业投融资平台,并监督资金使用。
(13)国土分局 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
(14)林业站 负责全镇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镇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卫生院 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林业血防工作。
五、工作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增绿增效行动”,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着力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着力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努力建设绿色美好家园。
(一)加强森林生态保护。继续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加强镇村两级扑火队伍建设,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乱采、乱挖、滥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推进造林绿化进程。统筹推进绿化提升工程,扎实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森林城镇、森林村庄、道路绿化,积极与美丽乡村、农田水利、畅通工程、森林旅游等相结合,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切实加强对沿路线两侧山场绿化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三)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实施油用牡丹等特色经济林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积极打造国家储备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森林碳汇、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生态和林业示范区功能,推动森林生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四)提高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严格依法治林。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建立林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森林保护与发展动态监管。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无证收购、加工运输木材及违法调运疫木,乱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森林火灾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两委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村“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林长制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森林资源情况,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措施。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发展,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使“林长制”落地生根,发挥预期效益。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镇党委政府将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成员考核内容,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严厉查处。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部门联动,加强监督
加强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和光荣义务。各相关部门要在林长和“林长制”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作用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社会合力。建立森林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或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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